11月10日,安岳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中坚持“四个在法庭”的要求,聚焦关键“三要素”,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

1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该案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庭审,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在合议庭合议时,从自身社会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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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多媒体示证优化庭审进程

将信息手段引入刑事审判,庭审中依托科技法庭投屏播放PPT文件,“以庭审为中心”开展法庭调查,无争议的证据快速展示,关键证据重点展示。从“口头举证”到“电子示证”,切实增强证据的直观性和再现性,有效突出庭审重点,大力提升庭审效率。

3 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当事人权益

案件开庭前,及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两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刑事及附带民事部分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亦不持异议,表示将在近期开展增殖放流,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供稿:谢 颖

编辑:文佳仪

审核:杨 轩

签发:何正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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