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存并纪念本书

汤姆·比彻姆(Tom L. Beauchamp)教授和詹姆士·邱卓思(James F. Childress)教授合著的《生命医学伦理原则》是生命伦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是当今世界读者最多、引用最多并最受关注的生命伦理学著作。作者以团队的形式开始该领域的写作,在向健康专业人士讲授道德理论和原则时,“生命伦理学”一词被创造了出来。本书基于公共道德的自洽理论框架,通过深思熟虑的判断和道德信仰自洽的方式提出和论证了原则主义理论,它致力于以最开放的姿态去接近、探讨并解决和拓展该领域的前沿问题,这些源源不断的新信息、洞察力批判和灵感来源,对生命伦理学乃至其他应用伦理学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直接推动了生命伦理学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作为生命伦理学专业的研究人员,2007年以来我一直致力于相关理论的研究学习,而在2010年有幸接触到《生命医学伦理原则(第5版)中译本初稿后,它刷新了我的学科认知并使我产生了非常深刻的感触,本书不同于其他医学伦理学著作的显著之处在于:各个原则的呈现并非断章取义式的武断或个人主张,而是基于相关理论基础以道德自洽的方式进行严密推理和逻辑演绎,各个原则之间相互融通又可自成体系。在解决生命医学实践问题方面,不同原则相互平行,原则的主秩序永远依赖于风险与受益权衡的毫厘差异,在分寸之间获得排序的最大依仗,以从容优雅之态圆满解决每个伦理难题。本书既诚实谨慎又真确专邃,通篇满溢着理性与逻辑的光辉,俨然它并非论著而是一部诗歌。在随后的几年,我陆续阅读了本书第6版和第7版,这种印象愈加鲜明深刻。作为本书的忠实追随者,当本书第8 版出版后,得知这可能是最后一版时,我怅然若失:如若这种持续性的修正、巧妙的编排、逻辑分析及推理的深邃洞见不复重现,来源于此的灵感如何获得连续洗礼?

中南大学生命伦理学学科至今已走过19个春秋,在此期间本书是重要的教学和研究资料,对学科发展和学生培养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保存并纪念本书价值,2021年伊始我们启动了《》的翻译工作。本书能够在国内得以再次翻译出版,必须感谢田勇泉教授、张欣教授和李伦教授的大力支持、信任和关心。感谢科学出版社编辑邹聪、刘巧巧,没有她们的敦促和耐心帮助,本书的出版也是不可想象的。

刘 星

2022 年5 月6 日于长沙

作者在《生命医学伦理原则:原书第8 版》“前言”中回顾了生命伦理学这个领域和这本书从第1 版之后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本文分享如下。

“生命医学伦理学”或者“生命伦理学”是一个年轻的学科领域。本书自1977 年末首次出版以来,已历经40 余年。在20 世纪70 年代中期,我们以团队的形式开始这一领域的写作,在向健康专业人士讲授道德理论和原则时,“生命伦理学”一词被创造出来。当时,这个领域几乎没有道德理论和方法的相关文献。从那时起,这个领域和本书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曾试图尽可能地接近这个领域的前沿,即使现有的文献已经足够广泛并迅速拓展,但也很难跟上正在讨论的新的话题。

对于那些在本书前几版中一直与我们在一起的人,我们对你们批判性的和建设性的建议表示感谢,这些建议为我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信息、洞察力和灵感来源。在第一版之后,后来所有版本都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可能是最后版本的第八版也不例外。本书基本结构没有新的变化,但每一章节都有修改。我们试图强化调查,提高论证,解决批评家们的问题,并参考和评估新的出版材料。和以前版本一样,我们几乎对书中十个章节的每一部分都做了修改。

我们对批评的澄清、补充、拓展和回应可以清晰地概况如下:

在第一章“道德规范”中,我们阐明、增强并巩固了我们有关公共道德、普遍道德的解释,以及它们与特定道德的区别。我们还在本章和第十章阐明如何将四原则框架理解为实践性规范原则的实质性框架和生命伦理学的方法。自第一版开始,我们一直致力于美德和道德品质。

在第二章和第九章,我们阐明并适度拓展了对道德美德、道德理想和道德卓越的本质和重要性的讨论。我们也修改了义务、超常义务和美德之间的界限。

在第三章“道德地位”中,我们以多种方式修改了道德地位理论,并修改了“管理道德地位的准则:将规范付诸实践”的部分介绍。

我们也讨论了一些有关生命医学研究中人-非人嵌合体使用的道德问题。我们专注于人类神经细胞的功能融合于非人类灵长类大脑(和其他物种的大脑)是否会导致动物意识在道德上有显著变化,如果确实如此,对于出生后的动物的道德地位,结果应是什么。

第二部分各章分别讨论了生命医学伦理学的基本重要性原则。

在第四章“尊重自主原则”中,我们在几个部分拓展了相关陈述,包括增加了知情同意要求的辩护与由知情同意的原则、制度和实践所承担的几个功能之间的区别的分析。还补充了一个重要的澄清,即有关临床实践和临床研究中的故意隐瞒的理论,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故意隐瞒是合理的。

在第五章“不伤害原则”中,我们更新并深化了我们的建设性建议,即关于“决定不予治疗的区分及其规则”,最佳利益标准的适当和不适当使用,以及预期生活质量在重症新生儿和儿童决策中的地位。关于医生协助死亡的决定的章节,会根据全球特别是北美(加拿大和美国各州)的发展进行更新和调整。

在第六章“有利原则”中,我们深化了对研究中扩大和持续获得研究产品的政策的分析,以及对风险-收益、成本-收益和成本效益的伦理价值、关注和约束的分析。

在第七章“公正原则”中,我们更新并拓展了正义理论的讨论,重构了社群主义理论、能力理论和福利理论。此外,还更新了部分关于健康保险覆盖面的问题、卫生保健权利的实现、适当的最低卫生保健的权利,以及对个人是否因冒险行动而丧失这一权利的修正分析,对公平机会规制要求纠正卫生保健差距的修正分析。

第八章“医患关系”扩展了“诚实”和“保密”部分,每个部分都包含了新的病例。关于故意限制坏消息传播的论证部分已经更新。特别是,我们深化了有关医生何时决定使用阶段性披露是伦理上可辩护的观点。

第九章“道德理论”扩展了“美德理论”部分,充实了我们在第二章中介绍的美德,并进一步将我们的理论应用于生命医学伦理学。我们还扩展并澄清了有关权利理论的内容。重要新增部分在“人群中无行为能力者、弱势者和身份不明者的权利”。

在第十章“方法和道德论证”中,我们加强了对可辩护性理论的批判,我们称之为“自上而下模式”和“决疑论”。我们还扩展了对共同道德理论、道德变化、反思平衡、审慎判断的讨论,以及我们的理论致力于全球生命伦理学的方式。所有这些部分都已重构以澄清和深化我们的立场。

最后,我们想纠正一些长期存在的对我们的理论的误解,这些误解 40多年来在本书各个版本中一直存在。几位批评家坚持认为,本书致力于美国的个人主义,在这种个人主义中,尊重自主原则凌驾于所有其他道德原则和考虑之上。他们对本书的这种理解是非常错误的。在生命医学伦理学中,尊重自主并没有突出美国背景,也不是过分的个人主义或凌驾一切。我们不强调个人权利而忽视或排斥社会责任和公共目标。我们现在没有,也从来没有像一些批评者所宣称的那样对待尊重自主原则。相反,我们一直认为,在某些条件下,许多相互竞争的道德考虑合法地凌驾于尊重自主原则之上。这些例子包括:如果我们的选择危及公共卫生,可能伤害无辜的其他人,或者需要稀缺的并且没有资金支持的资源,那么自主权的行使可以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合理限制。总而言之,尊重自主原则本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应该自由地做什么,或者什么可以作为限制自主权的正当理由。

我们的观点是,在生命医学伦理学中,将任何基本原则优先于其他原则都是错误的,就好像道德具有等级结构,或者在不考虑特殊环境条件下我们必须将一种道德原则置于另一种道德原则之上。最好的策略是鉴赏各种原则、美德和权利的贡献和限制,这个策略我们从第一版一直奉行并持续贯穿所有版本。许多批评我们的人错误地认为,在没有文本依据的情况下,我们所谓的原则主义忽视了美德,甚至贬低了美德。从第一版开始,我们就把美德及其在生命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性放置在突出位置上。在本版中,我们保持并拓展这一承诺。

幸运的是,我们的理论一直有一些有价值的并且通常是建设性的批评,它们主要来自约翰·阿拉斯、埃德蒙·佩莱格里诺、拉安南·吉隆、阿尔·琼森、斯蒂芬·图尔敏、迈克尔·耶斯利、富兰克林·米勒、大卫·德格拉齐亚、罗纳德·林赛、卡森·斯特朗、约翰-斯图尔特·戈登、奥利弗·劳普里奇、约亨·沃尔曼、丽贝卡·库克拉、亨利·理查森、彼得·海瑞松-凯利、罗伯特·贝克、罗伯特·家维奇、恩格尔哈特、罗伯特“斯基普”尼尔逊和尼尔·迪克特。我们的书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这些批评家和朋友。我们在此希望以极大的喜爱和赞赏缅怀已故的丹纳·克劳瑟,他是一位智者,似乎是我们的第一个当然也是最严厉的批评者之一。我们也承认克劳瑟的朋友,也是我们的朋友,一位已故的尖锐的批评家伯纳德·格特,他犀利的批评向我们展示了澄清或修改我们的观点的需要。我们还要感谢约翰·罗尔斯,在他 2002 年英年早逝前不久,我们就社群主义和平等主义的正义理论进行了长时间的对话,这为本书第七章节带来了重大改进。

我们一直收到很多对改善本书有益的建议,这些建议来自使用本书的学生、同事、卫生专业人员和教师。吉姆特别感谢他在弗吉尼亚大学的同事——前文已提到过的已故的约翰·阿拉斯、露丝·戈勒·伯恩翰、理查德·邦妮,以及已故的约翰·弗莱彻,他在团队教学课程和其他场合下进行了许多富有启发的讨论。在伦理审查委员会上,与弗吉尼亚大学医学中心的许多执业医生和护士的讨论,以及与生命医学伦理和人文中心的教员的讨论都非常有益。此外,吉姆感谢明斯特大学生命伦理学高级研修中心的教员和研究生,感谢他们的盛情款待和充满活力与价值的对话和辩论,尤其是在2011—2016年的长期访问期间关于家长主义和自主性的讨论。贝蒂娜·施奥娜-赛弗特、托马斯·古特曼和迈克尔·匡特值得特别感谢。吉姆也表达了对妻子玛西娅·戴·邱卓思的深深的感激之情,在过去的 22 年里,她为第八版以及之前三版的准备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以及仁爱和慷慨的支持。

汤姆同样要感谢他在乔治城大学哲学系和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以及他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伯曼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亨利·理查森和丽贝卡·库克拉一直是富有洞察力和建设性的批评家,他们的评论使本书几个版本都获益良多。在第六版和第七版之间,汤姆从他和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同事们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项目资助下的工作中获益很多,这个项目致力于研究我们关于科研与实践的差别的理解,以及修改这种理解的需求状况。他的这些同事有露丝·法登、南希·卡斯、彼得·普罗诺沃斯特、史蒂文·古德曼、肖恩·突尼斯。当一个人有了这种才华横溢和见多识广的同事们,多学科的工作就既令人振奋又具启发性了。

汤姆还要感谢五位本科生助理:帕特里克·康纳利、史黛西琳·杜威、特拉维斯·卡西迪、凯伦·西迪克、帕特里克·戈登。他们对文献的研究、对文本的编辑等,使本书更加全面和更具可读性。同样,吉姆希望感谢三位杰出的研究和教学助理——马特·普弗、特拉维斯·皮克尔、劳拉·亚历山大,感谢他们的贡献。在弗吉尼亚大学的一个讲座课程中,其他助教使用了本书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我们也要感谢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和信息检索系统提供的支持,使我们能够接触到最新的文献,并减轻了图书馆研究的负担。我们要特别感谢玛蒂娜·达拉,她在本书第八版的最后一章书稿完成时退休了。玛蒂娜在我们认为找不到帮助时帮助了我们。

回首过往,我们要感谢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编辑杰弗里·豪斯,他是牛津大学出版社本书前三十年的编辑。在第一页纸还没写完之前,杰弗里就鼓励我们写下去,他对本书深信不疑并阅读了所有版本。他是一个值得学习的编辑。我们也要感谢罗伯特·米勒,他有效地促成了本书最新版本的出版。

我们把本版书献给乔治娅、露丝和唐纳德,就像我们在前七版中做的一样,与吉姆相爱35 年的妻子乔治娅于1994 年去世,就在本书第四版出版后不久。我们的奉献是为了纪念她的美好记忆和她对这个项目从始至终的支持。汤姆也承认他妻子对本书的爱、奉献和知识贡献。露丝·法登在其职业生涯中对生命伦理学具有最深远的影响。致敬唐纳德·塞尔丁,他是一位杰出的医生,在此领域早前给予汤姆和生命伦理学以灵感。唐纳德在 2018 年去世,享年 97 岁,当时我们正在准备本书的第八版。我们将深深怀念他,永远不会忘却。

本文摘编自《生命医学伦理原则:原书第8 版》[(美)汤姆·比彻姆(Tom L. Beauchamp),(美)詹姆士·邱卓思(James F. Childress)著;刘星等译. 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9]一书“译后记”“前言”,有删减修改,标题为编者所加。

(湘雅医学人文丛书)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Eighth Edition)

ISBN 978-7-03-073052-7

责任编辑:邹 聪 刘巧巧

作为生命伦理学世界名著,本书推动了生命伦理学学科和诸多生命伦理学派的诞生,开启了人类对生命医学研究深刻的系统反思,促进了相关研究在世界范围的伦理审查制度建设。本书首次提出并论证了四大生命伦理原则: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原则。这四大原则已成为普遍公认的生命医学伦理原则,成为指导医学实践和科研伦理决策的基本原则。本书可供生命医学伦理学及相关专业的研究人员参考,也可供关注医学伦理学、科技伦理学和受试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各方人士阅读。

(本文编辑:刘四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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