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蒲瑞祥园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2-08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蒲瑞祥园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4.5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清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蒲瑞祥园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蒲瑞祥园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蒲瑞祥园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 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有资质的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 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票据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
工作经历,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为本单位职工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等加以承诺; 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证书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经历由 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为本单位职工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等加以承诺;
8、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会议,经办人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 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7日16时00分
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仅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郑工
电 话:13581819469
邮箱:zczheng99@126.com
蒲瑞祥园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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