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等6家管辖分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等6家管辖分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含增值税预算786万元,招标人为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等6家管辖分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支行、河北支行、东丽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002)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支行、宁河支行(含汉沽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003)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西青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支行、河北支行、东丽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承诺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直至办理完毕。”要求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历史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需求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加★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一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资质、认证证书等处于暂停、过期状态或不真实、伪造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或限制高消费企业等不良情况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9)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6.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1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002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支行、宁河支行(含汉沽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承诺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直至办理完毕。”要求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历史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需求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加★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一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资质、认证证书等处于暂停、过期状态或不真实、伪造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或限制高消费企业等不良情况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9)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
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6.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1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003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西青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承诺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直至办理完毕。”要求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历史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需求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加★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一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资质、认证证书等处于暂停、过期状态或不真实、伪造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或限制高消费企业等不良情况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9)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6.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1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4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原件)、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包标书售价2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内容: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等6家管辖分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支行、河东支行、河北支行、东丽支行、宁河支行(含汉沽支行)、西青支行物业服务工作,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洁、接待、工程、消控值守及餐饮等服务,招标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分为三包,兼投兼中。
具体如下:
第一包: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支行、河北支行、东丽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第二包: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平支行、宁河支行(含汉沽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第三包: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西青支行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