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最怕的就是一方向离婚,而另一方不肯离婚,然后一直拖着,甚至还玩起了“失踪”。那么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躲起来不想离婚,此时应该怎么办?

若兰与天宝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没有了新婚时候的新鲜感,相互之间也愈发冷淡。若兰想要离婚,但是天宝好面子,不想离婚,在每次若兰提出离婚时,都找借口逃避。甚至在若兰多次提出离婚的要求后,天宝直接离家出走,外出打工,谁都联系不上。

在丈夫离家的这些年里,若兰试图联系天宝,但是一直联系不上。那么,面对这种情况,若兰该通过什么办法来离婚呢?

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双方的隐私,因此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两人同时在场。如果一方“失踪”找不到人了,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一方失踪或者死亡,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即日解除。

对于下落不明的界定,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生死不明。因此,作为配偶的若兰,可以在丈夫“失踪”两年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以此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即便不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法院也应当受理,并向下落不明的一方送达文书。

而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或者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并且,自公告之日起30天后视为已送达,此时法院就可以依法采取缺席判决的方式判决离婚。

所以说,没有离不了的婚,只有不敢离的婚。有些人在面对这种情况甚至更加复杂的情况时,往往都会失了方寸,不知如何是好。建议当事人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以此来解决目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