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会发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按照规定,该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该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该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西安财经评论人士金山表示,作为证券机构,应该熟悉相关规范,并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业务内控,才能得到市场认可,长期可持续发展。 华商报记者 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