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我局开展了第十一批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第十一批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8项,扩展项目5项。现将第十一批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4日——11月20日,共7天。

受理单位:

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

兰溪市李渔路180号

联系方式:

0579-88883329

电子邮箱:

1957334377@qq.com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评审专家组研究。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名录项目,将报请市政府公布。

第十一批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扩展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