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破产程序,法律的破产程序中有明确的规定:就是在特定的实践中,需要保证在一定的利益规定的同时,需要保证享受追回的权利。在巨中成名法网上可以清晰看到里面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同时也能帮助大家在专业度上有提升和改进:

在破产程序中,要保障债权人利益得以实现就要保证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性,任何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的行为都需要纠正,即便是些许债务人财产的减少也应当如数追回。为防止债务人、债务人企业的出资人、董事、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到损害,法律赋予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追回权。巨中成名法网上,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

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即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破产程序前行为,被法院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后,管理人有权将此部分财产追回,归入债务人财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债务人的出资人在破产企业成立时认缴的出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应当足额实际缴纳。出资人的出资此时是债务人财产的一部分,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如数缴纳。

综上所述,在最后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能够帮助我们理清追回权的具体细节和要求,因为在这些具体的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能够帮助我们把这些内容好好通过巨中成名法网的法律知识还有专业的律师,帮助我们把案例搞清,从而解决我们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