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于日前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进一步提升四川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方案》提到,到 2025 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86%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街接机制基本形成。

除此之外,该文件里还有以下内容值得大家关注。

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

集体举办公办园

《方案》要求,各地在老城改造、新建居住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应配套建设幼儿园,按要求移交当地政府,保障幼儿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优化农村幼儿园布局,优先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等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逐步化解和消除幼儿园“大班额”现象。

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重点在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且学位紧缺的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扩大公办园资源。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各地要落实扶持政策,完善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园政府指导价

《方案》明确,各地要按规定全面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助尽助。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标准。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动态收费调整机制,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园政府指导价,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严禁幼儿园变相乱收费。

规范学前教育从业管理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按照《方案》,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公办园教职工需求量大、编制紧缺的地方,可探索采取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两自一包”(经费包干、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师)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不足问题。规范学前教育从业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加大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力度,各地制定培训规划,到2025年完成全员培训。各地要建立保育员培训机制,加强保育员培训。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幼儿园食堂坚持自主经营,财务封闭运行管理

严禁对外承包

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办园行为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普惠性民办园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审批“先证后照”制度,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幼儿园食堂坚持自主经营,财务封闭运行管理,严禁对外承包。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教师或家长陪餐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

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

《方案》强调,要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重点对“三防”不达标、违规收费、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幼小衔接班、学前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支持幼儿园根据当地实际

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

《方案》明确,要大力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各地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构建衔接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小学起始年级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拟制四川省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支持幼儿园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

完善教研体系,健全教研机构,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队伍,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子君

原标题:事关幼儿!四川发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