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传媒 蛟河法院 面对农机公司与农户之间关于农机补款的责任承担纠纷,蛟河法院诉前调解组主动深入群众一线,用行动温暖群众,成功在农户家中化解矛盾。
去年2月,村民孙先生在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一台拖拉机,双方约定,孙先生先交一部分购车款,等上一年度农机国家专项直补款下来,孙先生再补齐钱款,但等到今年9月标准下发后,因政策调整,补贴标准下降了1300元,孙先生与农机公司就补贴标准变化产生了纠纷。
诉前调解组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后,便组织干警前往孙先生家开展调解。“我买农机,把钱都交给农机公司了,现在怎么又管我们要钱”,孙先生表示很不理解,干警主要就农户与农机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作出法律说明,在干警的劝导下,孙先生充分认清事实,解除了与农机公司的误会,并决定当场给付钱款,干警也提醒注意农户在买卖合同中常出现的各种纠纷,规避好风险。干警表示会对农机公司加强企业法治教育,更好的帮助农企解决农户问题,减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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