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企业:

感谢你们为永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为广大农民工朋友提供大量就业和发展的机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施行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持续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持对欠薪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农民工报酬权益。

目前,我市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集中排查欠薪风险隐患,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欠薪问题。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开展,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和“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用人单位主动树立依法用工意识,规范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等项制度,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类欠薪风险隐患。

三、在建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按照要求签订《人盯人、人盯项目责任书》,挂牌成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人员组成的欠薪调处机构,妥善解决农民工关于工资支付方面的诉求,及时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消除在内部、解决在萌芽。

四、广大用人单位和项目企业严格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用工,切实保障农民工报酬权益,不断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永济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