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各位战友,大家好。对于享受抚恤补助的战友来说,都已经知道从今年8月份要补发。那么,大家可能比较关注,属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具体包括哪一些呢?

首先,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有明确范围。

对于这个范围,可能平时大家没有注意到。其实,国家在对优抚对象的确定上,是非常严谨的。有的需要申请,有的需要认定,而且,基本都需要年度确认。那么,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9类人员:第一类: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第二类: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第三类: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第四类:参战参试退伍人员;第五类:在乡老复员军人;第六类: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第七类:农村籍老义务兵;第八类:烈士老年子女;第九类:农村老党员。

第二,补助就高不就低。

那么这9类对象中,很多人可能都会觉得,有的对象,可能会同时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那么对于这种符合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政策上其实早就明确,其抚恤或生活补助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标准最高的一种发给。我觉得这是合理的,如果一个人符合几种身份,希望几种补贴叠加,这样肯定是不行的,按最高的标准发放,现实当中各地都是如此执行。

第三,年度确认工作很重要。

这里要提醒一下符合优抚申请条件的战友,一般在年底前,都会进行一次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目前,好多地方已经下发了年度确认的通知,一般乡镇、街道都会通知到大家。这也是一个正常的工作,只是需要大家配合。如果年龄大的战友行动不便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上门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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