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浙江临海。一辆白色小车沿杜桥镇一条机非混行道路行驶,行至一座桥梁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借道超越前方一辆正在超车的三轮车时,与对向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剐蹭。幸运的是,电动车连人带车摔倒后,驾驶人并未受伤。

经调查,白车违法超车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以下情况下禁止超车!

◆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