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不慎,代价几何?
近日
自身也失控侧翻
差点一头栽进路边水潭
2026年2月23日08时56分,周某驾驶的桂JV***0小型轿车由塘山方向往县城方向行驶至G241线3024公里100米路口(裕礼桥)路段,在超越前方韦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小车侧翻路外差点落入水潭,电动自行车被撞倒在地,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韦某及双方车辆上的4名乘客因此受伤,两部手机损坏。
昭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调查,该路段设有明确的禁止超车标志,周某因急于回家,在禁止超车路段违法超车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驾车途经设有明确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时
必须严格遵守交规
自觉跟车行驶、保持耐心
如何规范超车
01
以下情形不得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另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也不得超车。
看动图
●第一种情况: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等
●第二种情况:无信号灯,直行超车撞上前方正在转弯的车辆
●第三种情况:直行车辆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车辆
●第四种情况: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相撞
●第五种情况: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
02
安全规范超车
①提前提示。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笛示意。
②前车评估、减速让行。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③确认安全,左侧超车。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03
超车时的灯光规范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交警提示
车辆承载的是生命
肩负的是责任
盲目超车不仅违法
更会危及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
守住安全底线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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