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送我的,凭什么还?”海南海口,一位大爷买了五罐保健品,商家按照约定又赠送了五罐。可万万没想到,大爷突然又不想要了,于是要求商家退全款。商家办理完退款后,大爷把其中的五罐保健品还给了商家,然后拿着赠送的五罐保健品就跑了。

事发当天,这位大爷在逛街时,看到了某商场附近在搞保健品促销,买五罐赠送五罐,于是大爷上前咨询了一下。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大爷就掏钱买了五罐,而商家则给大爷打包了10罐。本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可谁知大爷在溜了一圈后,又回来要求退掉这些保健品。商家的态度还算不错,在检查完包装无异常后,就把钱退还给了大爷。

可当商家准备拿回那10罐保健品时,大爷突然拿走了其中5罐,并称这是你们送我的。商家被大爷的这番操作弄得一愣,而大爷就趁机拿着5罐“赠送”的保健品上了一辆车。
商家立即追了上去,并对大爷劝说道:“你买的五罐已经退了,那送的五罐也要退啊,这么大岁数你干嘛啊?”
大爷听后不服气地回怼道:“你这么大个单位干嘛呢,送给我的东西,我能不要啊!要我命都行,拿东西不行!”
大爷的这番话让车上其他乘客也感到很无语,他们纷纷对大爷进行了劝说,但无济于事。

1、大爷的这番操作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这都是什么逻辑?商家搞促销活动,买5罐送5罐,可前提条件是得买了5罐。现在大爷既然退了买的5罐,那就等于没买。既然没买,那赠品就应当退还啊。
有网友表示,大爷思路如此的清晰,肯定也知道商家促销活动的套路,他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简单地说,就是耍无赖。
不过有部分网友表示,大爷说得挺在理的,既然另外5罐是赠品,那意思就是不花钱的,既然不花钱为什么要退呢?
2、那从法律上来讲,大爷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我们得确定大爷和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本次事件中,大爷掏钱买下了商家的5罐保健品,商家按约定赠送了5罐,双方之间就形成了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关系。
也就是说,赠送的这5罐保健品,是建立在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基础上的。
其次,大爷故意退掉已经购买的五罐保健品,这说明双方的买卖关系已经解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从上述规定来看,既然合同已经解除,那么商家应当退钱,而大爷应当恢复原状。
换句话说就是,大爷应当把10罐保健品全部退还。
综上所述,大爷强行拿走附买卖条件才赠与的5罐保健品,是违法的。
3、既然大爷的行为是违法的,那该如何处罚呢?
本次事件中,大爷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显然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大爷的行为就涉嫌寻衅滋事罪了,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即便大爷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也应当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应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大爷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公安机关就不能对大爷进行治安拘留,只能予以罚款。
4、最后,我们建议商家还是不要和大爷多费口舌了,应该尽快报警才是。虽然这事并不大,但也绝对不能惯着大爷,否则他会用同样的方式再去坑害别人。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