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在持续4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通过现场观摩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的辩论,我对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在旁听庭审结束后,宾阳县纪委监委一名95后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11月17日,吴某某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宾阳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进行“云旁听”。

此次庭审的案件,是该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办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吴某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官商关系不清,利用职务便利以合作投资之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活教材”现场授课,一线办案人员耳闻目睹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零距离”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的要点和法律依据。旁听席上,参加庭审旁听的办案人员认真地记着笔记,就证据的展示与运用不断强化学习,并利用中途休庭时间,与法院有关同志进行深入交流讨论,趁热打铁研讨法法衔接相关业务知识。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既是一堂审查调查业务学习课,又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不仅能够更加直观有效学习到业务知识,而且能够换位审视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在查办案件中如何有效收集、固定证据有了更加深刻、更加直观的认识。同时也警醒自己,要以案为戒,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打铁人”。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旁听庭审”、观看法庭质证过程等形式,让纪检监察干部观摩主审法官庭审中的法言法语、法条引用、节奏控制等驾驭庭审的方式方法,近距离、面对面感受“现场教学”,转变纪检监察干部取证观念,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加固“底板”、补齐“短板”,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深化庭审+能力提升机制的运用,主动与检察、审判机关对接,推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联合办案、以案代训、结对帮带等多种形式,通过近距离观摩现场,在“一线案例”中及时发现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差距,让纪检监察干部近距离体会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标准,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能力。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为目标,制定全员培训“指南”。2022年以来,共组织旁听庭审5场100余人次,开展全员培训、纪法讲坛、竞赛练兵、业务知识测试等累计8场次496人次,有效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廖伟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