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云南省五华监狱2023年度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ZB-WH-2022-23/TPZB-2022-61;
项目名称:云南省五华监狱2023年度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
采购范围: 一包:生活用品类;二包:食品类;三包:水果类;
采购预算价:8050000.00元(其中一包:1080000.00元;二包:6120000.00元;三包:850000.00元);
采购需求:2023年度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生活用品类、食品类、水果类)物资采购,具体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通知的供货起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总金额执行完毕,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供货;
质量要求:提供优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之一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包、三包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二包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扫描件)
(2)一包、三包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包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