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冲突后,把俄罗斯列为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声音不绝于耳。乌克兰不用提了,欧盟国家的立陶宛、波兰和捷克等国议会先后通过了俄罗斯为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议案。但是这样一个个来太麻烦,毕竟欧盟几十个国家,议会工作效率又低,这不等这些国家通过完,俄乌冲突估计都结束了。那有啥好办法?

有,欧洲议会要在欧盟层面给俄罗斯搞个认证,通过后就不用再麻烦各个国家自己搞了。这个议案在欧盟议会己经协调定稿了,过几天就要投票,根据目前的氛围,通过的机率远远大于被挡的机率。当然这个议会的议案跟联合国大会决议案类似,没有强制执行力。在对在欧盟层面的外交,经济等制裁措施上还是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另外提一句,美国也一直把俄罗斯列为支恐国家的声音,但是在拜登老头犹犹豫豫的态度下,最终没能贴成。但是现在共和党控制了众议院,会不会给拜登老头出点难题,就不好说了。要说进了这个名单有啥影响,看看进了名单的吧。伊朗、朝.鲜、叙利亚、阿富汗等,还有伊拉克、古巴也进过,后来又被拿出来了。

网络资料:

随着欧盟有关条约的修订,欧洲议会的职权逐步有所扩大,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共同立法权:《罗马条约》所规定的欧共体立法程序为:委员会提出建议,理事会征询欧洲议会意见后作出决定。1986年签署的《欧洲单一文件》加强了欧洲议会对欧共体立法的影响。《欧洲联盟条约》则规定,在大市场、科研、泛欧运输网络、消费者保护、教育、文化及卫生等领域,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拥有"共同决策权";在欧盟接纳新成员国和同第三国签订国际协定方面有审批权;在农产品价格方面有咨询权。《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后,欧洲议会的共同决策权从原来的15个领域扩展到38个领域;包括就业政策、社会政策、海关、环境保护、海洋事务等方面。2006年6月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和欧委会达成了在机构程序改革方面的一个协议,即欧洲议会可以中止欧委会采取的执行决定,同时规定欧委会必须向欧洲议会以各种官方语言通报所采取的各项决定。新的协议使欧洲议会在《欧盟宪法》条约未生效前与理事会享有共同立法权。

监督权和人事批准权:《欧洲联盟条约》规定,新的委员会主席及其成员在任职前必须接受欧洲议会的质询。委员会每年需向欧洲议会报告工作并予公开讨论。《阿姆斯特丹条约》则进一步规定,理事会提出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及其委员的人选必须得到欧洲议会的批准。欧洲议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法定有效人数需过半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欧盟理事会主席国需向欧洲议会定期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欧洲议会可向委员会和理事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质询,并可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欧洲议会通过行使"共同决定权",监督欧委会的工作,影响理事会和委员会的决策。

预算决定权:欧共体开支分两大类:一是强制性开支,包括占欧盟总预算近一半的共同农业政策开支和有关执行国际协定的开支等,这类开支的决定权属理事会;二是非强制性开支,包括结构基金、科研、环境、能源、产业政策及对第三国的发展援助等,对这部分预算,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有共同决定权。

施加其他各种政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