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我们来聊聊律师如何拓展企业法律顾问客户(这个话题也经常有律师问我),在老何看来常法是一个服务+市场化思维的产品,所以我计划分几期来讲,写的更加实在和接地气一点,记得关注看下期重点干货。
说到拓展常年法律顾问问题,可能部分律师就说:去某某处拓展,去混商会,去找渠道,去做广告,去和创业公司合作等等,其实都不对!
律师就问:那什么才是对的呢?
老何想说:凡事要看透底层逻辑,看到事物的本质再行动!
(一)企业法律顾问是一个服务,更是一个产品
何为服务?何为产品?
服务是一个过程,产品是为了解决需求而存在的,这样的结合才是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核心本质。
(二)怎么围绕需求去设计出好的产品
我曾经看过一本讲产品设计的书,里面有这样类似的一句:好的产品它一定是有自我驱动的销售属性,要不然这个产品很难成功。所以这里要想把这常年法律顾问产品设计的好,就一定要围绕销售的FABE法则(这个词我原来直播课和去给律所培训都有讲过)
(三)是产品就需要包装,法律产品也一样
同样款式和质量的衣服,一个放到品牌店卖和一个放到普通街边店铺卖价格会差别很大,这个道理我相信大家都懂。
法律服务产品也一样,需要从你这个法务产品的内容(包装专业性)、形式(包装展现形式,是word还是PPT还是网页)、需求(包装触发用户的需求同感)、佐证(包装您这个法务产品的信任度,xx公司在用好评等)
(四)想想为什么法律科技公司的常年法务有企业愿意买单,而很难买您的单!
很多律师说价格是很大原因,的确,这个是原因之一,但是除了这个原因真的就没有其他原因了吗?可以好好去看下市面上你常看到的一些法务科技公司的法务产品,他们的终端服务也是律师(有的是法务、实习律师,大家都懂的)
抛开上面的问题你去看下别人的法务产品介绍;推介产品的流程、话术;服务的过程及体系;难道就没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后面几期我会举例一些出来给大家看看,敬请期待……
下期我会去分享三个一些律师发给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产品,对比一下三个里面你如果是企业老板,你会选择哪个,这样你就可能体会到为什么你的法律顾问产品没有人买单了!
先来说说按FABE法则去设计企业法律顾问产品具体应该怎么做:
F
F(Features)代表特征:你的企业法务产品的特质、特性等最基本功能,以及它是如何用来满足企业的各种需要的;
A
A(Advantages)代表由特征所产生的优点:即(F)所列的企业法务产品特性究竟发挥了什么功能?是要向企业客户证明“购买的理由”:同类企业法务产品相比较,列出比较优势;或者列出自己企业法务产品独特的地方。可以直接,间接去阐述。例如:更管用、更高效、更……;
B
B(Benefits)代表这一优点能带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即(A)法务产品的优势带给客户的好处。借用利益推销理念设计法务产品,一切以企业利益为中心,通过强调客户得到的利益、好处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E
E(Evidence)代表证据:包括年度报告、企业风险评估体系、企业老总的认同、报刊文章、照片、示范等,通过相关证明文件等来印证刚才的一系列产品介绍。所有作为“证据”的材料都应该具有足够的客观性、权威性、可靠性和可见证性。这样就会让你的企业法务产品有明显的信任度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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