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X-2022-15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为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需采购2023-2024年度教材。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其他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包;(002)B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B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30日17时00分
售价:3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 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X-2022-150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A包:300万元;B包:200万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
1A包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项目A包300万元300万元
2B包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项目B包200万元20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为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需采购2023-2024 年度教材。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其他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
5.2采购内容:
A包: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主要包含水利、建筑、财经类。
B包:2023-2024年度学生教材采购,主要包含环境、计算机、机电类。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4供货期: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
5.5质保期:1年,48小时内响应,无条件调换图书;
5.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任意三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
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具备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劳动合同和
3.3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 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 料);
3.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后));
3.5本项目严禁违法分包、非法转包;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