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的公示
按照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401号)要求,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5人。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7-2662635(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0937-2617532(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电子邮箱:447812037@qq.com
通讯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2号酒泉市市场监管局403室
附件: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评选对象名单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拟推荐评选对象名单
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2个)
酒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5人)
杜爱华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姜晓玲 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鸿燕 肃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艾赞·木拉排 阿克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秀香 酒泉科聚生产力促进中心(酒泉市商标品牌指导站)
来源: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杰
责任编辑:李炳辰
监制: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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