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的公示

按照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401号)要求,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5人。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7-2662635(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0937-2617532(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电子邮箱:447812037@qq.com

通讯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2号酒泉市市场监管局403室

附件: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评选对象名单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拟推荐评选对象名单

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2个)

酒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5人)

杜爱华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姜晓玲        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鸿燕        肃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艾赞·木拉排  阿克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秀香        酒泉科聚生产力促进中心(酒泉市商标品牌指导站)

来源: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杰

责任编辑:李炳辰

监制: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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