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赞比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9月1日,该国中央省(Central)的1家农场发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涉及的易感动物有47498头牛,其中1520头发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赞比亚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牛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赞比亚的牛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赞比亚的进境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赞比亚的牛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有人提问:我国是牛黄消费大国,进口赞比亚牛黄是否受影响?

吴国雄律师回复称:牛黄亦属于牛的相关产品,受上述公告规管,不可以进口。日前发布个人携带牛黄入境的案例,来自疫区的牛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或者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超过上述数量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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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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