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3月启动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是江苏法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无锡法院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助企”“护企”“惠企”“安企”行动为支撑,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推动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 专项行动进一步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广各法院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工作机制及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无锡中院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1+4”专项行动创新工作典型案例,以供学习交流,敬请关注。
执破联动 互通互融 助企重生
“3…2…1…拍卖结束!”8月26日,随着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时间归零,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澄星股份106107921股股票最后以31992万元的最高价被买受人竟得。这并不是一次普通的司法网拍,而是江阴法院“执破联动”机制的又一成功实践。
△澄星股份司法网拍成交时的截图。
2020年,澄星系企业危机爆发,涉澄星集团案件大量进入执行程序,倘若机械地处置财产,将会造成澄星股份退市、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
△7月11日,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江阴法院召开。
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及时启动“执破联动”机制,对涉澄星集团案件进行梳理,分类施策,精准运用合适的处置方式:一方面由执行局引导债权人进行执转破,由民二庭制定重整方案;另一方面由执行局根据重整方案,配合处置澄星集团和汉盈公司持有的澄星股份。最终,通过执行司法拍卖,江阴法院顺利解决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占用资金的问题。
此举成功实现大股东转换,引进了有实力的知名企业控股,优化了上市公司管理,提升了上市公司质量。同时,有效解决了澄星股份资金被占用的问题,保住了澄星股份的上市,促进了澄星系的顺利重整。
△4月28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召开切实解决执行难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联席会,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和市税务局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为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开展,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江阴法院执行与破产管理部门共同尝试并形成了具有江阴特色的“执破联动”机制。经研究,还共同制定了《关于执转破案件的工作规范》《关于推进“执破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资产处置府院联动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执破联动”机制的适用范围、业务流程、办案规则,确保执破联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从执行源头有效控制失信企业的增量。
截止目前,江阴法院共完成2278家企业的摸排及信息汇总、录入工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其中,退出清单企业2084家,约束清单企业13家,指导清单企业181家;退出失信在业企业1166家,吊销企业465家,共计1631家,失信退出比例71.6%,退出数量位列全市第一。在“执破联动”机制运行方面,江阴法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持续加大执转破力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针对被执行企业存在停止经营、产能落后、管理混乱、无资产或仅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僵尸企业”,全力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第一时间向破产程序移转。仅今年1至9月,江阴法院已累计移送执转破案件111件,涉及执行案件987件,涉及债务52.4亿余元。其中,破产审理部门已立案受理80件,同比上升97%,移送数、受理数、增幅三项指标均位列全市第一。
引入外部资金促和解,全力挽救困境企业。针对资金链断裂、但仍有活力的被执行企业,法院依法核查、甄别,深入研判分析是否具有存续价值。通过前置甄别研判,促进释放执破联动程序的“保护”功能,积极引入外部资金,引导当事人、案外人达成执行和解,推动实现被执行企业逆境重生。
执行引入“预重整”制度,稳妥化解涉企风险。针对被执行企业存在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法院主动进行前瞻性调研,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报送征询函、风险提示报告,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为被执行企业量身制定资产处置的最优解。对于被执行企业存在无形资产且价值巨大、工人需要安置的情形,法院尝试在执行程序中引入重整制度,通过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功能充分融合发挥、优势交互叠加,既消除了投资人的后顾之忧,又保障了职工安置,延续了无形资产。
下一步,江阴法院将继续拓展“执破联动”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方法求发展,总结经验寻突破,以“执破联动”为有效抓手,从执行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1+4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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