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8日丨精功科技(002006.SZ)公布,此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重整计划》,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将支付投资对价约11.85亿元取得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持有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14180.9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中的13650.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29.99%以外的剩余530.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将置入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1号)。

此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此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精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良顺;此次权益变动后,中建信浙江公司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方朝阳作为中建信浙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