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晚清状元张謇成立的大达轮船公司遇到一件关乎公司存亡的大事,公司所属的“大吉”号轮船发生火灾,乘船的上千旅客死伤惨重。
火灾发生时,很多旅客把行李箱扔到水中,趴到箱子上等待救援。在参与救援的渔船中,有的人竟趁火打劫,把落难旅客的财物据为己有后,再把旅客推入水中,后来官府查办此类案件时,法办了三人。
其中有个案子很是神奇,竟是一名溺死的旅客某甲托梦协助破案的。
某甲溺死当天晚上,某甲的儿子梦到父亲告诉他:当天落水后,遇到一渔船,他就向渔船祈求救命,并告知船家,他随身携带有二千多元钞币,如果能救他性命,他愿意把随身携带的钞币送给船家一半。等船家把他救上船,看到钞币后竟起了贪没之心,随即又把他推入水中溺死了。
某甲还在梦中告诉儿子,害他的船家姓王,被霸占的钞币尚存在船舱中。
某甲的儿子在梦中惊醒,第二天一早就直奔轮船出事的地方去找那位王姓渔民。
经过查访,确实有一位如某甲梦中所说的王姓渔民。某甲的儿子找到王姓渔民后,就把他扭送到了官府,并把亡父托梦的事告知了官府。
开始,王姓渔民认为死无对证,就百般抵赖。后来官府派人从王姓渔民的船上搜出了一笔钞币,经过清点,同某甲在梦中告诉儿子的一样,王姓渔民这才供认了谋财害命之事。
这位害人的渔民估计做梦也想不到,会被死去的人托梦告发,他认为的“神不知鬼不觉”看来真靠不住,如果真是“三尺头上有神灵”,任何恶行的刻意掩饰不过就是掩耳盗铃罢了!
资料来源:《洞灵小志·续志·补志》郭泽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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