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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市场情况复杂,容易产生纠纷,而纠纷处理时往往又因各种限制性原因导致处理周期过长,长期以来给司机和货主双方造成严重困扰。

货运纠纷大多是,订金退还、迟到爽约、押车、放空、运费拖欠等等问题。

网络货运平台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主要通过人工客服的介入,以电话的方式来与双方进行多轮沟通。

网络货运平台是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货物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网络货运平台的货物运输纠纷诉讼较之传统的货物运输方式而言,法律主体更加多样、法律关系更加复杂,矛盾的调处和裁判也需要更加细致的工作。

首先,对于网络货运平台这种货物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有关立法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运输平台的各方参与者均有所遵循。

其次,网络货运平台既涉及网络平台监督,又涉及货物运输管理,因此,网络平台监管部门与货物运输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网络货运平台的保障、引导和监管,切实维护网络货运平台秩序,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和发展。

同时,当事各方要通过合同方式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将涉及网络货运平台的纠纷诉讼消弭于未然之前或者萌芽状态。

文章转载自陆运帮网络货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