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普宁市占陇镇、里湖镇、流沙南街道、池尾街道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以下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1)占陇镇新寮村下乡寨外向南二巷三座

(2)占陇镇下村村下桥头0049号

(3)里湖镇冷美村林厝寨新寨场45号

(4)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宫后园第三街33栋东梯

(5)流沙南街道东埔村新兴区新兴园三幢西梯

(6)池尾街道上寮村上寮电商园大门对面的宁和微公寓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新增低风险区:

池尾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附图:

占陇镇新寮村

占陇镇下村

里湖镇冷美村

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

流沙南街道东埔村

池尾街道上寮村

关于在普宁市燎原街道、云落镇、船埔镇、占陇镇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以下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1)燎原街道光南村六联下尾寨外西83号、84号、85号

(2)云落镇湖寨村龙井围八米路北面第二排东起第15座

(3)船埔镇大洋村玉兔洋自然村5号

(4)占陇镇交丙坛村广北一区3幢7号

(5)占陇镇新乡村324国道新乡段10号

(6)占陇镇华林村桥头44号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新增低风险区:

燎原街道、云落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附图:

云落镇湖寨村

船埔镇大洋村

占陇镇交丙坛村

占陇镇新乡村

占陇镇华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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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潮汕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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