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法院一民事案件速裁团队将庭审“搬进”当事人家中,成功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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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该院送达小组在给被告刘某送达应诉文书时,发现其卧病在床、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与开庭、调解等事项,立即将此情况反馈给承办法官刘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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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刘法官将开庭地点安排在被告家中。开庭当日,经过法官长达两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欠款,该案圆满了结。

近年来,攸县法院干警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真正实现司法为民零距离,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和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