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代表处资信证明要公证时是对资信证明内容公证还是材料有效性公证?

代表处设立及延期时,其中有一项规定,即对银行资信证明公证认证,那么外商代表处资信证明要公证,是对资信证明内容公证还是材料有效性公证?会到银行去查实然后公证吗?

答案是对资信证明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公证认证。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境外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内容,一般境外银行证明信(Bank Letter)中会包含,银行信的编号,i客户名称,开户时间,账号,与银行的关系,账户运作的状态等信息。上面会有银行有权签字人的签名和印章。

办理公证时,由于各国的公证要求不同,有些国家公证人会联系银行,查询银行是否发出过此信,内容是否和客户提交的一致,然后做出公证,比如香港公证人就是这种做法;还有些国家的公证人,会要求客户做出声明是一份真实的银行信,然后客户签名,公证人只是对签名公证,如美国。

有些人觉得自己出个声明,这种可信度高吗?其实在国外,尤其像美国等国家,虚假陈述的代价会很高的,一旦被查出声明虚假,将会面临很严厉的处罚,因此很少会有人虚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