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BC 12月6日报道,6日当天,印度尼西亚议会正式通过了新刑法。 该法规定婚外性行为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
值得注意的是,该刑法适用于印度尼西亚人和外国人。 根据该法规定,如果某人有婚外性行为,伴侣或父母可以举报他。 因此,通奸也可能构成犯罪行为,被监禁。
我看了一下,在新闻下方的评论区,很多网友都支持这项法律引入中国。
婚外性行为的入刑,有助于遏制一些人大批贪官落马后的举报,或多或少会提到贪官个人生活腐败,权钱交易盛行。 通常这样的贪官是已婚的,他们包二奶、养三口人,严重侵占了婚姻市场中本来男女比例就不均衡的女性资源。 只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并不犯法,所以在当前“笑贫不笑娼”的社会背景下,这些妇女不受惩罚,没有道德谴责,有的妇女也心甘情愿地成为小三,通过这种手段晋升职务、嫖娼婚外性行为一旦入刑,并不是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很多人必须考虑违法成本,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婚外性行为入刑有助于改变社会风气1、张家界新娘事件相信大家都听说过。 妇女和男子已领取证书,是法律层面的正式夫妇。 女性在婚礼前夜,在婚礼当天和外遇对象商量着怎样才能获得自由。 外遇对象内心想“刺激”,在网上炫耀的事情被发现了。 事件曝光后,男女双方当然离婚,女方还了20万彩礼。 女性离婚后放弃了彩礼,但人和没事的人一样,感觉很好,做了头发,出去晒了太阳。 有时发个小视频,打扮得很漂亮。 同时,对第三方“小白”没有任何影响。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没有人受到惩罚,但事件本身的影响极大。 人们普遍认为婚外恋可以不受惩罚,但一直以来大家都很清楚,它严重损害了社会风气,严重损害了婚姻的严肃性,严重动摇了家中的文化底蕴。 事件加剧了社会上的婚姻恐惧症情绪,使不结婚主义甚嚣尘上,也是对出生率提高的一个负重打击。
2、降低女大学生遭遇诈骗的可能性。 很多女大学生,尤其是乡下来的人,社会接触很少,上了大学,可能会想谈一场甜蜜的恋爱,但也有人容易被不良不友好的社会人骗走、骗走钱,被一些男人PUA。 婚外性行为入刑可以降低企图欺骗身体、不恋爱的人,保护女性的权利。 另外,防止了已婚教授对某个学生外遇的狗血剧本的出现,既保护了学生也保护了教授。
婚外性行为入刑有利于打击卖淫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一般依照第三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揽客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婚外性行为入刑后,卖淫嫖娼者被判处半年或一年的刑期,减少了嫖客数量,也减少了失足妇女的数量,起到了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婚外性行为入刑后,娱乐场所、洗浴中心、按摩足浴等场所大大降低了藏污纳垢的可能性,女性也不再限制男性去这些地方,这些地方人多、生意好,对经济起到促进作用。
我个人认为,婚外性行为入刑,利大于弊,我国可以考虑相关立法,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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