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22年人社领域各项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2022年人社领域各项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出说明,并就记者提问进行了回答。

据了解,在免申即享助企稳岗方面,截至目前,为762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97.58万元,惠及职工9348人;为439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291.65万元,惠及职工5833人;为4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贴0.75万元,惠及职工5人。

在担保贷款助企融资方面,截至目前,为符合放贷条件的30户个体工商和微小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50万元,通过创业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145人。

在降费缓缴助企减负方面,截至目前,为1068家参保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337.8万元、工伤保险费约330.7万元,为1家企业8人缓缴社会保险10997.46元。

在创新模式优化服务方面,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业务经办模式,重新划分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布局,统筹调配人员力量,配备标准经办设备,建立健全线下业务调度、监管、评价和考核机制,实现“线下一窗办”服务模式,着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人社服务。

现场记者问答实录

Q

记者提问: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指什么?

A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答: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按照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进行返还的一项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1.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参保企业(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

(3)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比例: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50%;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申请方式为: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得无需申请,通过参保信息比对、“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也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Q

记者提问:一次性留工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有什么区别?

A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答:首先,一次性留工补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且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一项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一次性留工补助,在以上前提条件下,还须是享受政策主体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申请方式为: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参保信息比对、“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也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二是,一次性扩岗补贴是针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一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一次性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个月以上。

(2)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含)或以后失业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个月以上。

招用上述人员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贴的申请方式: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得无需申请,通过参保信息比对、“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Q

记者提问:社会保险费缓缴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

A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答:缓缴企业首先一定是在康巴什区参加三项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符合缓缴条件用人单位),其次要满足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这个条件(认定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条件为:一是企业(单位)亏损,申请当月企业银行存款不足以按参保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职工工资的;二是申请缓缴企业(单位)承诺缓缴期满后足额补缴三项社保费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向康巴什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办理缓缴的用人单位应于2023年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方式可采取分期或逐月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目前我区已实现用人单位“即申即享”。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除承诺2023年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外,还需要在缓缴期间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Q

记者提问:社会保险费缓缴办理程序是什么?

A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答:参保单位可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登录”进入“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保费申请(受疫情影响扩围企业缓缴社保费申请)选项,按照提示流程进行办理。

(图/文:郝乐 视频:朱世超)

编辑:金华丰 审核:李臻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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