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新的养老金政策将正式实施,延迟退休、增加病残津贴、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等规定都将影响到每一个职工。快来和金柚网一起看看吧!
2025年起,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1. 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怎样调整?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怎么调整的?
2029年12月31日前,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
从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提高6个月的节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 如何体现自愿弹性原则?
按照文件规定,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了确保个人自愿选择的权益,文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迫个人提前或延迟退休。
4.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与养老保险待遇有什么关系?
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与退休年龄密切相关,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温馨提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2025年起,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病残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病残津贴月标准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同步调整。
1.在哪领取病残津贴?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2.领取病残津贴期间,社保怎么办?
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3.怎么领取病残津贴?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省级人社部门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病残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5年施行,事关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1. 人员范围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2. 支付标准
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3.优化服务
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 停缴情形
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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