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和优化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将任城区风险区调整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安居街道安居史海村供销社、西朱庄环坑西街第三胡同。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安居街道八里庙小区西区1号楼1单元、东西街村村西第一东西小路胡同、豪德商贸城B南区12街、居北村南北中心路与北中心路向西第三胡同、刘营村中西区第十三胡同、西正桥村河南中心街13胡同,二十里铺街道北李楼村西南北大街,古槐街道文大街小区2号楼2单元,观音阁街道碧桂园凤栖台小区3号楼1单元、金梭小区11号楼1单元,济阳街道供水集团宿舍1号楼1单元、吉安北区16号楼1单元、京杭社区佳丽日化家园3号楼2单元,金城街道红星西路化工实验厂宿舍2号楼东1单元、永基城1号楼1单元、永基城4号楼1单元,李营街道薛口家园南区2号楼1单元,南苑街道凤凰城B区7号楼1单元、华欣苑小区6号楼2单元、鲁商运河公馆34号楼1单元、怡居佳苑2号楼2单元、中心闸小区17号楼2单元,长沟镇后陈村来俊胡同、阳光家园小区3排至4排。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济宁市任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太白湖新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0日9时起,将许庄街道荷韵花园2号楼2单元,白屯村1号楼2单元、4号楼2单元、启祥胡同,国光小区5号楼1单元,颂运水庭B区2号楼1单元,书香名邸小区1号楼2单元,南风花园小区13号楼1单元;石桥镇后石村(南街以南、西街以东、自西向东)第一个胡同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特此通告。
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曲阜市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曲阜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0日起,将鲁城街道鲁城街道光源路30号红星小区2号楼3单元,陵城镇东方御府3号楼2单元、43号楼3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嘉祥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和优化措施要求,经研判,自2022年12月10日起,将嘉祥街道孔庄小区东区10号楼1单元、佰苑小区3号楼4单元、文苑雅居2号楼1单元、演武小区3号楼2单元、祥和家园B区4号楼1单元、书香水岸C区15号楼3单元、嘉和苑小区东区22号楼1单元、星河湾小区6号楼1单元,大张楼镇滨湖社区A区3号楼2单元,卧龙山街道晨旭编织公司,纸坊镇青山村中心街西第二个胡同、申村大前街胡同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嘉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梁山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1日起,将我县高风险区予以调整。
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4个)
小安山镇曹庄村房台东路西、胡闫路以南、水泥厂路以东、村南路以北区域
水泊街道杏花村社区62号楼1单元
韩岗镇司垓社区30号楼1单元
梁山鸿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梁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金乡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10日起,金乡县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金乡县金乡街道莎岭社区16号楼1单元、孙庄小区48号楼3单元、东湖世纪城16号楼2单元;金乡县霄云镇霄云社区7区7号楼3单元。
金乡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微山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研判,决定将我县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13个):
夏镇街道古楼小区B区6号楼3单元、夏镇街道亓楼村委办公室后团结街12号、夏镇街道新河南街火神阁巷10号、夏镇街道西八屯社区5号楼3单元、夏镇街道部城西村北城河一路、夏镇街道富黎园6号、夏镇街道紫辉阳光小区5号楼1单元、夏镇街道陆杨小区6号楼2单元、夏镇街道陆杨小区15号楼2单元、夏镇街道东风路24号;韩庄镇多义南村大桥南路西第4排;昭阳街道滨湖花苑83号楼2单元;傅村街道小李庄村南至沙河路、北至生产路、东至三尖寨1号、西至金光街所围区域。
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请广大居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微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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