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个精致美丽的中年女子,以十分不雅的姿势惨死家中,被捕后凶手交代:她又色又贪!

王丽是一位公认的美女,身上妆容、发型、着装总是十分精致,嘴边总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虽然第一段婚姻比较坎坷,离婚后带着女儿独自生活,但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事发前王丽有一个很优秀的男朋友,只是谁都没想到,再次听到她的消息竟是死讯!

王丽赤身死在自家客厅,身上有很明显的刀伤,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凶手还清理过现场,地面没有多少血迹,自然也没有太多有用线索,警方到场后,仔细搜查了整个房子,最终只找到一枚鞋印,想从案发现场直接锁定凶手,显然不大可能。

不过现场门窗没有遭到破坏,只有包里5000元现金不翼而飞,警方判断这应该是熟人作案,5000元只是顺手拿走,凶手真实目的不是劫财而是寻仇。

因此警方开始梳理王丽的人际关系网,不过一开始同样没有得到太多有用线索,直到查到王丽的男友张勇,但张勇并不具备作案时间,事发当晚他喝醉了,被前妻从王丽家接走,回家以后就再也没有出过门。

可监控视频显示,张勇虽然没有再出过门,他的前妻张玲把他送上楼以后,又下楼等来一辆白色轿车,该车开出小区后,直到凌晨5点才返回。

三更半夜去了哪里?干了什么?警方迅速把目光转向张玲

警方很快查到白色轿车车主,但他并不是那晚把车开到张玲家楼下的男人,他表示车是张玲借走的,第二天就还给了他,还特意叮嘱他把车好好清洗一遍,借用车辆、掩人耳目、事后清洗,这些事实让警方认定张玲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她传唤到案。

一开始张玲并不承认是自己杀害王丽,但在警方一轮轮的强大心理攻势下,张玲很快败下阵来,承认了杀害王丽的事实,那么白色轿车上的另一人又是谁呢?

张玲作为一名女子,想要独自杀害一人,且干净利落的清理现场很不容易,因此这件事不是她一个人所为,她还有一个帮凶叫做李伟。

在张玲授意下,李伟实施了杀人行为,并顺手拿走5000元现金,想要造成劫财杀人的假象蒙蔽警方,但张玲为什么要杀害王丽?

张玲被捕后表示:都怪她又色又贪!这又是一起因为感情纠葛引发的命案!

尽管张玲已经和张勇离婚,但她还爱着前夫,那时候张勇也没别的女人,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张勇经常会回到张玲住处,虽然名义上已经离婚,一家三口仿佛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这一切在张勇认识王丽以后不复存在。

张勇认识王丽后,经常留宿在她家中,陪伴张玲母子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张勇总是给王丽花很多钱,动不动就给她买包买衣服,这让张玲非常嫉妒,嫉妒她的美丽,憎恨她的贪婪,不过最终让她下定决心杀人的,是因为儿子的改变。

儿子似乎已经知道家庭不完整,开始无理取闹,每个月都开口要五六千生活费,还责问张勇不给他花是想给谁花,甚至还尝试找到王丽的女儿欺负她,想要给张玲出气,而张玲看到这一切,第一想法不是儿子需要教育,而是王丽毁了自己的家庭和儿子!

张玲决意报复王丽,她想过很多办法,但最终觉得还是杀掉王丽更直接更痛快,但她知道光凭自己一个弱女子,是不可能独自杀人还完好无损的,正好此时她在微信上结识李伟,于是一条“借刀杀人”的计谋应运而生。

李伟曾因过失杀人服刑,经过监狱改造,他已经决定洗心革面从新做人,可他很爱张玲,张玲提出不杀王丽就不能和她在一起,并且给了他9万元安抚他,尝试雇凶杀人失败以后,李伟在张玲的一再催促下,决定杀掉王丽。

案发当晚,张玲前脚将张勇接走,李伟后脚就敲开王丽家门,然后入室杀人,一番清洗以后,开车回到张玲家楼下,张玲连夜开车把他送到太原,接着又躺回张勇的身边,那一刻她感觉十分惬意和爽快,但这样的幸福只维持三天就破灭了,三天以后,张玲和李伟先后落网!

李伟为爱所困,出狱后仍铤而走险,自以为天衣无缝,实际上破绽百出,杀人后取财掩人耳目,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32条和264条,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盗窃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罪并罚后法院决定判处李伟死刑。

而张玲因为嫉妒王丽,心理扭曲之下,唆使李伟杀害对方,虽然自己没有直接动手,但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张玲既是犯意提起者,又多次催促李伟杀人,还为他提供财物,事后又帮助李伟逃跑,从作用上而言显然属于主犯,最终也被依法判处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张玲事后帮助李伟逃跑的行为,无需另行评价为包庇罪,因为张玲和李伟是同案犯,帮助他逃跑是正常人的行为模式,若是一个和本案素不相干的人,帮助杀人犯隐匿逃亡的,最高可以包庇罪处10年有期徒刑。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男人的心走了,该放手就放手,张玲本不必如此执着于张勇,她的偏执最终害了所有人,不过本案最该批判的应该是张勇,是他的朝秦暮楚、左拥右抱害了3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