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出台,连花清瘟等医疗药品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价格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禁哄抬价格。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严禁价格串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断行为。
四、严禁价格欺诈。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医疗药品及用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低价标示高价结算。
五、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搭售其他商品。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动态,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检查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加强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监管工作提示函》 ,督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防疫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动态,持续加大对防疫医疗药品的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重点防疫用药市场价格秩序。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强调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医院、药房、商超等地,督促引导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加强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卫健、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现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如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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