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全市服务业经营性场所“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按照商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业经营性场所“除火患保平安”攻坚行动的通知》(商消安办〔2026〕15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规定要求,市消防救援局将于7月3日起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服务业经营性场所实施“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1.洗浴、足浴、保健养生按摩、台球厅、棋牌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2.舞厅、KTV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酒吧、音乐茶座、演艺新空间、轰趴馆和餐饮场所;
4.电子游艺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
5.影剧院、放映厅、礼堂、私人影院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抽查时间
2026年7月3日至8月31日
三、抽查比例
消防救援部门依托河南省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在服务业经营性场所名录库中生成专项监督抽查计划,7月抽查比例为5%,8月抽查比例为5%。
四、抽查内容
5.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门窗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主要针对服务业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筑防火、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等方面突出风险,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突出问题”:
1.未经相关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扩大经营范围的。
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的。
3.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违规容留顾客住宿的。
4.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五、工作要求
1.抽取专项任务。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于7月3日8时至12时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抽查比例设置并抽取专项检查任务;抽查任务生成后,向社会公示被抽查单位名单。
2.依法依规处理。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执法检查人员制作下发责令改正法律文书,提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意见,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并依法复查检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依法依规处理。
3.强化结果应用。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工作室应依法依规将抽查结果推送至同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认定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检查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综合治理。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消防救援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于9月7日前上报抽查结果,市消防救援局将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商丘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3日
来源:商丘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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