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本局接到举报,称沧州华美妇产医院在新氧APP平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广告中使用了患者形象以及诊疗前后对比照片,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8月31 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沧州华美妇产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通过当事人办公电脑登陆其在新氧APP平台开通的名称为“沧州华美妇产医院医疗美容”的“动态”栏目,发现其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数张利用患者形象做证明的诊疗对比照片。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笔录记录检查情况,并拍摄广告宣传页面进行打印,经当事人核对并签字确认。经报局领导批准,本局于2022年8月31日立案,通过询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收集固定证据等方式,依法展开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5月份在新氧APP平台开通名称为“沧州华美妇产医院医疗美容”的线上账号,并于同年在“动态”栏目发布数则广告,广告中使用了多张患者诊疗前后对比照片。照片中的患者是由当事人于2018年进行过整形外科手术的真实顾客。当事人于2021年进行过人事调整,但未将上述违法广告下架,违法行为至2022年8月3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然存在。上述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医疗广告审查资格。

综上,沧州华美妇产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11月3日,运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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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卫健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