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红星新闻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针对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的案件。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北京铁检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的电子处方审核环节,其药店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即进入线下配送环节,存在对超用量处方药仍然进行调配、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北京铁检院于2021年9月决定对本案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的在京注册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经调查发现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5个行政区。就市、区两级行政机关对北京市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权责划分问题,北京铁检院先后与市药品监管部门和涉案5个区药品监管部门座谈,明确市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网络平台,区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网络平台药店,并对网络平台药店销售处方药的具体流程等问题形成共识。

2021年9月、11月,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药品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网售处方药行为。

据悉,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区药品监管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对辖区内涉案网络平台药店核实、约谈及现场检查,查实8家网络平台药店存在药店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履行审核调配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从事网售处方药的网络平台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全区排查,并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累计检查、约谈网络平台药店200余家;三是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结合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对药店的具体经营进行指导;四是推动网络平台药店电子处方服务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在制定相关规范的同时,定期发布工作专刊组织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及辖区内网络平台药店开展学习。

鉴于行政机关对在京注册网络平台存在的监管困难,北京铁检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源头治理。分别与涉案的三家开展网上销售处方药业务的头部平台企业进行座谈,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技术迭代,为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平台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

有关负责人介绍,网上销售处方药,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用药安全、监管困难等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网络平台药店进行监管、推动网络平台加强自身监管为抓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购药用药安全问题。与行政机关、网络平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促网络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余冬梅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