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来讲的,就是星期三预告过的那起案子。这桩发生在几十年前的血案,曾被翻拍成经典电影,也登上过电视台的纪实节目,时至今日,一被提起依然会引发热议。

接下来,请随小志一起回顾这桩澳门八仙饭店灭门案

20世纪80年代,从大陆偷渡来澳门的人依旧屡见不鲜,由于澳门特殊的地理环境,从陆路偷渡几乎是难如登天,因此走水路一直都是“主流”选择。珠海距离澳门最近的地方不足一公里,所以很多偷渡者选择从这里游泳或者坐船偷渡到澳门。

作为非法手段,偷渡的风险是极高的,偷渡的生意往往由一些“蛇头”把持,他们装备有马力远超澳门水警的快艇,往往利用速度来完成犯罪。但澳门水警也并非完全被动,针对蛇头的特点,他们准备了水陆包围网,即使犯人能在水上侥幸逃脱,到了陆地上一样会遭到警方的围追堵截。

出于上述原因,偷渡船在逃跑中侧翻是常有的事,有些黑心的蛇头还会为了不让自己东窗事发,狠心逼迫偷渡者跳海,因此澳门海域时常会有浮尸出现,警方也见怪不怪。

▲黑沙海滩

黑沙海滩位于澳门路环岛南侧,因其独特的黑色沙粒而闻名,是澳门地区最大的天然海滩,也是进行水上活动或者观星的绝佳地点,“澳门八景”中“黑沙踏浪”的“黑沙”指的就是此处。1985年8月8日,一位下海游泳的游客在黑沙海滩的阿婆秧位置以外发现了一些疑似人体残肢的物体,随即报警通知了警方。

澳门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打捞,在此处初步发现了8个残肢,分别是4只右脚掌、2只左脚掌以及2只手掌。这些残肢被发现时已经严重肿胀,警方由此推断它们已经在海水中浸泡过一段时间了。

如上文所说,由于当时偷渡案频发,澳门警方一开始怀疑是偷渡者溺毙后尸体被鲨鱼啃食或被螺旋桨绞断所致,但这种说法很快就遭到了否定。经法医初步检查,这些残肢的断面十分整齐,可以肯定是遭到了利器的切割,另外两只手掌的手指都有被重物压过或被铁锤砸过的痕迹,明显是有人想破坏指纹,从而令警方无法确认死者的身份。

警方很快将此案作为凶杀案立案侦查。原本警方只是认定涉案的死者有4人,没想到8月10日再度有市民报案称,阿婆秧附近发现了一只叼着人类断掌的野狗,8月13日,水警在巡逻时又发现了1只断掌和1只断脚。自此被发现的断肢已达11只,对于这起多人遇害案,澳门警方不敢怠慢,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可惜凶手弃尸时做法相当谨慎,没有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警方在报纸上刊登此案并征集线索时,也没有人前来报案。原地踏步几个月之后,专案组被撤销,此案成为了一宗冷案。

直至1986年4月,澳门警方收到了一封来自中山的信件,此案才重见天日,并有了一些眉目。写信的是一名郑姓男子,为的是寻找自己失踪将近一年的哥哥:“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遇害,望警方竭力找寻吾兄下落。”

▲失踪人员

这位郑先生的哥哥名叫郑林,失踪时五十多岁,是当地一家名为“八仙饭店”的餐厅的老板。他在1961年从中山来到澳门从事餐饮行业,为人老实,工作勤勉,所开饭店菜品齐全,口味也不错,在附近的居民中口碑相当不错。1967年,郑林跟从广东顺德来澳的岑惠仪结婚,婚后两人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七口生活也相当和谐。

不过在郑家人眼中,岑惠仪并不是个合格的媳妇,据郑先生所说,哥哥一家的经济大权都在岑手中,郑先生自己也曾劝过哥哥,不要如此放心地将钱全部交给媳妇去管。如今哥哥失联,郑先生第一时间怀疑是新接手店铺的黄姓男子和嫂子合谋杀人,借此将资产独吞。

至1985年,八仙饭店已经营业了近20年,每日的流水过千。要知道,当年在香港的黄金地段买一个七百平的住宅也只需78.5万元,八仙饭店有多红火可想而知,有人见钱起意并非没有可能。

警方顺着郑先生提供的线索继续调查,惊讶地发现其实不止郑林一个,他们全家7口都跟着失踪了。除此之外,和郑家同住的岳母陈丽容、岑惠仪的九姨婆陈丽珍以及饭店的厨师郑柏良也一同失踪了。此案在人数上和断肢案类似,时间上也与之相近,难道真的是如郑先生怀疑的那样,是八仙饭店的新老板杀害了他们?

▲曾经的八仙饭店

于是警方开始对八仙饭店进行全面调查,正如郑先生所讲,如今八仙饭店的新老板是一个叫黄志恒的50岁男子,他还为饭店带来了一套全新的班底,看起来确实可疑。除了饭店之外,郑林在澳门的两处房屋也被黄志恒占用,其中一处用来出租,另一处则由黄的儿子和其女友一起居住,郑林的车也在由黄志恒的儿子使用。

如此看来,黄志恒的嫌疑确实很大,警方一边对其严密监视,一边根据失踪名单再度对断肢们进行指纹采集,看看两者是否可以匹配。虽然大部分指纹已经被破坏,但警方还是成功比对出其中一个指纹和失踪的陈丽珍接近,因此警方相信,大部分失踪者已经遇害。

既然锁定了嫌疑人,接下来就是寻找证据。警方先就郑林一家的失踪案对与他们相关的人员进行问话,其中有一位八仙饭店的鸡鸭供应商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郑林在8月4日下午还在向他们订货,当时供应商将货物送达时饭店一切正常。郑林收货后,还向其加定了第二天的货,并要求一早送达,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供应商来送货时却发现饭店关了门,还挂着“休业三日”的牌子。

这件事让供应商觉得相当奇怪,毕竟他们合作也有20多年,他从未见过郑林无故停业,正是因为郑林的这种品质,供应商当年还曾借给他一大笔饭店的启动资金。出于担心,供应商赶到了郑家查看情况,没想到给他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男子,后者告诉供应商,郑林一家已经搬去了珠海。

除此之外,另一位九姨婆陈丽珍的邻居也表示,8月5日清晨,自己曾看到有一位30多岁的男子搭出租车来找陈丽珍,声称郑家最小的儿子发了高烧,要请她前去照顾,后者于是跟着他一起上了出租车,随后一去不返。借由以上两条口供,警方判断,这10人失踪的时间大概为8月日收工后至8月5日开工前。

▲黄志恒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警方判断,黄志恒肯定和郑家的失踪有关,并且他还有帮凶。首先,以一人之力杀害10人对于黄这种毫无经验的人来说几乎不可能,并且他还需要用一晚上的时间处理10具尸体,这即便是专业的屠夫也很难做到。另外,带走九姨婆的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那时黄已经50多岁,明显不符合证人的描述。

虽然警方几乎锁定了黄志恒,却不敢贸然出手将其逮捕,毕竟至今他们仍不清楚黄的帮凶究竟是谁。就这样监视了几个月,反而是黄志恒先发现了端倪,1986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了饭店,想要通过关口前往珠海。警方知道行动已经暴露,于是在关口将其逮捕归案。

到案后,警方直接了当地向黄志恒表示,其涉及一宗十人遇害案,要求黄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说明。黄志恒明显是有备而来,明确还表示自己和杀人、失踪案毫无关系,郑家的一切财产都是自己花从走私中赚到的60万元买来的。

警方当然不相信他的说辞,但找到证据仍需时间,所以先将其收押。这起重大案件有了新进展,澳门各大媒体一时间争相报道,就连隔壁的香港都对此事非常关注。在黄志恒被捕的新闻曝出后不久,澳门警方忽然从香港警方手中得到了一份重要情报——黄志恒根本就不叫这个名字!

▲香港杀人时的黄志恒

原来,1973年香港曾经发生过一起纵火谋杀案,死者名叫李和,是一名商人,他与妻子一直和姐姐一家住在一起。1973年11月5日下午,曾经和李和合伙做生意的陈梓良登门借钱,没想到被李和拒绝,后者狂性大发,把李和手足捆绑后压在浴缸溺毙,随后又将其妻子和姐姐砍伤,最后还企图用石油气纵火烧屋,幸好两名妇人及时挣脱捆绑得以逃脱。

陈梓梁犯案后为躲避追捕,故意将左手食指砍去一节,又因纵火时被火烧伤,所以其余九根手指的指纹被破坏了。没有了指纹,香港警方的线索中断,此案直至1986年都悬而未破。陈梓梁潜逃回故乡佛山,藏身在一个黎姓女子“阿芳”的家。1976年,陈梓梁与刚出狱的黄志恒赌博,双方发生争吵,黄志恒被陈梓梁用玻璃樽击毙,随后被警方通缉,陈梓梁于是带着阿芳逃到广州。1980年,两人偷渡到澳门,陈梓梁冒用黄志恒的身份在澳门活动,定居在黑沙环祐汉新村。

1986年,黄志恒被捕后,香港警方给纵火谋杀案的受害人看了黄的照片。两位幸存者表示,黄志恒可能就是犯人陈梓梁,虽然姓名不同,但两个人的样貌有七八分相似。

得到了这个重要情报,澳门警方随即就此事对黄进行了审讯,没想到黄干脆利落地承认此案就是自己所为,同时又非常坚定地强调自己没有杀害郑林一家。同时他向警方交代,购买资产的那笔钱并非真金白银,而是一笔赌债。

据黄志恒所说,郑林平时对打麻将赌钱相当上瘾,自己算是他的牌搭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赌博后,郑林欠了黄60万元的赌债,之前约定好一年内归还,没想到到期后郑林拿不出那么多钱,于是将所有资产抵押给了黄,自己则带着一家人移民了。

▲电影剧照

这个解释看起来稍微有些合理,但警方还是很快就将其揭穿。首先,失踪的10人并没有任何出入境记录,其次,警方搜查了黄志恒名下的所有财产,从其中一处房屋的保险柜中找到了郑林一家人的身份证件,众所周知,缺少这些根本无法离开澳门。

9月30日,澳门警方正式以杀人罪将黄告上了法庭,并随即将其送往监狱收押。由于其所犯案件涉及儿童,且手段极其残忍,黄志恒刚一入狱就遭到了多起囚犯袭击。10月3日,黄志恒再次遭到殴打,之后被监狱方面送医治疗,期间他苦苦哀求不想再回监狱,但警方不为所动,依旧将其送回。没想到10月4日,他就用铁皮划开了自己的动脉,幸好及时被其他囚犯发现,送医后抢救了5个小时黄才活了下来。

同年12月初,黄志恒在狱中多次与其女伴黎氏见面,在最后一次会面时,双方放声大哭。他二十多岁的长子阿源亦在同一时期探访父亲,两人神情肃穆。12月4日凌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处再次割脉。当天上午8时,狱警派发早餐,发现他已无气息,所盖棉被的一部分已经被鲜血浸透。他当时住在市牢大楼A楼楼下五号仓,仓内共收禁28人,有犯人事后指出,自己当晚曾看见黄志恒坐在床上,利用窗外透进来的灯光做手工,当时以为他在打发时间所以并没有太在意,没想到居然是在自杀。

在黄志恒去世之后,一家报纸忽然刊登了一篇“黄志恒的自白信”,其内容如下:“请代我平反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说谎,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九月二十八日两点钟,司法处谓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个钟头,在这段时间,我估计他们在观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门从未做过对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

“迄至他们问及关于八仙饭店之事,我从实告诉他们,也就是我如何认识郑林及至如何接替业务等,足足问了两夜三天,分四个人同时问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时谓要控告我谋杀郑林一家,当时我已是疲劳之极。香港那边东窗事发,我已抱定以死以谢世人,本来我已当陈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对他们父亲早就去世,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忍痛割掉。”

“那时开始,我已洗心革面,坏事不但不会做,而且连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动机,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我应该安享晚年。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有心收购八仙饭店,这是有人证的。总而言之,我绝对做不出这案,如果是我承认又何妨,况且编辑先生你见到这信,我已经不在人世。”

“现在凄凉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岁的孩子,舆论对她很不公平,难道我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想过着幸福的晚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无辜,我以前是坏人,我应承担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乡下婆,甚么也不识,绝对是好人,难道社会竟然会对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我郑重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这次就不想再捱下去,今次终要实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澳门的垃圾填埋场

谁曾想,就在这封自白信登报不久,又有一种关于此案的说法开始流行。此版本出自黄志恒狱友之口,此人在狱中收到警方指示主动接近黄志恒,取得其信任后,黄向他讲述了当天的情景:1984年8月,黄志恒在饭店内与郑林夫妇及厨师郑柏良聚赌,当时陈丽珍在旁观战。黄志恒以二千赌本与郑林搏杀,最终赢了十八万八千元。郑林当时答应一年内清还赌债,口头承诺到期若不能还款,自愿将八仙饭店转名给黄志恒。

随后的一年,黄志恒多次讨债未成,反而又向郑林借出了许多钱,此时两人之间的欠款已达60万。1985年8月,郑林对黄志恒说无法清还赌债,黄志恒认为郑林会履行承诺,以八仙饭店抵偿,于是另外组建了自己的班底,并明确告知会在8月8日开工。

1985年8月4日晚,黄志恒前往八仙饭店讨债,没想到郑林直接开口说:“还什么东西?你又没有借据。”双方随即发生争执,气不过的黄志恒打碎了一只玻璃瓶,挟持了郑家最小的儿子。由于这是郑林的独子,一家人不敢妄动,黄志恒于是指挥他们互相捆绑。没想到岑惠仪忽然向黄志恒冲来想解救儿子,黄一个健步刺死了她,然后狠下心将其余人杀死。郑家小儿子是最后一个被杀人的人,死前还在威胁黄:“九姨婆会报警抓你的。”

这句话提醒了黄志恒,于是他在八仙饭店作案后来到九姨婆家,谎称郑家幼子生病,将其带到饭店后杀害。杀完人后,黄用了8小时分尸,再将尸块分多次装进两层黑色塑胶袋,逐个弃置。这个版本虽然在黄死后已经无法证明真伪,但来龙去脉和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却能和案情对得上。在80年代,澳门有一个垃圾填埋场正好就在黑沙海滩附近,因此残肢完全有可能出现在最开始被发现的位置。

其实此案还有第三个版本,就是广为流传的“人肉叉烧包”。澳门某大报的采访主任发现黄志恒供称在八仙饭店内杀了人,但是警方又无法交代十具尸体的去向,所以故意虚构了“人肉叉烧包”的故事,让人放料出去。因为本身就是假的,所以大报没有相关报道,但另一家小报把这个虚构故事无限延伸,写得绘声绘色,结果小报被抢购一空,大报滞销卖不动。各媒体一看这个故事如此受欢迎,于是争相报道,这才让此版本流传甚广,真假难辨。

1989年,有几个清洁工在其中一间垃圾填埋场里发现了大批人骨,经化验,这正是八仙饭店的10名死者,几人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此后,八仙饭店也遭到拆除,如今只剩下此案和那个都市传说被人们记住。当初究竟是谁杀了他们,到底有没有帮凶,杀人的动机究竟是什么,这些都随着黄志恒的死,成为了永远的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