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曾经是大清国的一部分,1912年2月12日,大清皇帝宣布了退位诏书,诏书中声明:“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这就意味着,大清国将包括外蒙古在内的主权完全交由了由袁世凯为首的新政府。但实际上,1911年辛亥革命后,外蒙古即在沙俄的扶持下宣布独立,成立大蒙古国,并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随后入侵内蒙古。

民国政府成立后,大总统袁世凯出兵收复了内蒙古,但未收复外蒙古。1913年,沙俄与袁世凯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国的宗主权,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中、俄承认外蒙古自治,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军队,不得移民。1915年6月,中、俄、蒙三方签订《恰克图协约》后,外蒙古宣布取消独立。

1919年7月25日,苏俄发表对蒙声明,宣称外蒙古是一个独立国家,苏俄将与之建立外交关系。1919年11月7日,北洋段祺瑞政府派徐树铮出兵外蒙古,11月17日,外蒙古上书大总统徐世昌,请求废除俄蒙间一切条约。11月22日,《中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同时取消《中俄声明》及《恰克图协约》。

1921年,白俄军队进入外蒙古,中国军队开始撤出,至3月18日,中国驻军被完全逐出外蒙古。5月25日,苏联红军进入外蒙古,7月6日进入库伦。7月11日,外蒙古建立君主立宪政府,11月25日建立人民革命政权。1922年,蒙俄双方签订《苏蒙修好条约》,苏联承认外蒙古独立。

1924年5月31日,中俄双方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规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并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并保证“苏联政府军队由外蒙全部撤退。”

1924年11月,蒙古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库伦并改库伦为乌兰巴托,允许苏联驻军。

1927年,苏联要求南京国民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国民政府拒绝,并责令外蒙古放弃独立,回归中国。

1941年4月13日,苏联与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声明苏联保证满洲国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1945年2月,苏、美、英三方签订《雅尔塔协议》,规定:“外蒙古的现状应予保持。”

1945年8月14日,蒋介石政府与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华民国政府在条约中正式承认了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正式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2月13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

1946年8月6日,中华民国政府驻联合国代表徐淑希声明:“(蒙古人民共和国)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1949年1月,毛与秘访西柏坡的苏联政治家米高扬会晤时提出将外蒙古并入中国版图,苏联明确表示拒绝。

1949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苏联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同时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952年10月13日,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中称“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仍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

1953年,中华民国总统蒋介石认为苏联援助中共,违反《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宣布废除条约,不承认外蒙古独立,并将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版图。

1954年9月,赫鲁晓夫访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提出让外蒙古成为中国的一部分,赫鲁晓夫拒绝讨论外蒙问题。

1955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华民国认为蒙古人民共和国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因此一票否决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的请求。

1961年10月,美国施压中华民国政府不得否决蒙古加入联合国。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的请求。为免尴尬,中华民国政府代表未参加投票。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 1630号决议案,接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

1962年,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换地图,明确划定两国边界。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表示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002年1月30日,中华民国行政院发布修正两岸条例施行细则,将原条文中的“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称大陆地区,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地区”修正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施行区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区。”

2002年7月8日,中华民国外交部宣布“蒙古已为主权独立国家,且为联合国会员国之一。”“国际法上国家之承认,原则上属于无条件不可撤回的,当时承认(外蒙古)独立之相关要件迄今仍存在。”

2003年4月16日,中华民国行政院第2834次会议时,院长游锡堃提示“蒙古国早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并且是联合国会员国,与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自愿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故蒙古国为我政府所承认之国家。”

至此,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皆承认外蒙古的独立,放弃对外蒙古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