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胶东半岛的乡镇当中,若论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莱州市沙河镇属于排名很靠前的一个。

沙河镇的兴盛,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积累。更早的年代且不说,至少在清末民初之际,沙河镇就已在掖县众多镇村当中脱颖而出,显露出与众不同的地位。

这种特殊的地位体现在很多方面,“电报局”的设立就是其中之一。

在清末,作为舶来品的“电报”还算是奢侈品,其发报费用昂贵,就连一般的府州县城也不见得设有“电报局”,普通的镇村就更不用说了。而当时的沙河镇不仅设有电报局,并且设立的时间比掖县城里还早。要知道,掖县在清代不仅仅是个县,还是莱州府的驻地。

根据民国时期编撰的《四续掖县志》的记载,沙河电报局在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三月设在沙河镇,系三等甲级电局。而莱州电报局(民国元年莱州府尚存)设在掖县城内,民国元年(1912年)六月才开始通电。前者比后者在时间上早了23年。

对于同一历史事件的记载,不同的史料往往容易出现不同的说法。而根据《山东省志•邮电志》的记载,沙河镇设电报局的时间应为1887年,即光绪十三年。志中称:“1887 年(光绪十三年)8月,山东巡抚张曜为解决胶州驻军通报,在沙河镇、胶州设立了电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