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农业和水务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科科长王贵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七级职员代坤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工勤人员王冬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2月17日,王贵明、代坤明、王冬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的宴请。同年12月24日,王贵明、代坤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向某某的宴请。2022年9月19日,王贵明、代坤明、王冬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人均主动上交涉案款。

2、成都荷花池四区公司安保部主任陈兴国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至2021年,陈兴国利用管理单位公车便利,长期公车私用。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陈兴国将儿子陈某某名下车辆的加油发票拿到单位累计报销六次,共计2620元。2022年9月23日,陈兴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