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2月21日讯:迪马股份(600565.SH)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债务重组进展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原定将于2022年12月20日之前应支付的2022年留债利息,受疫情及行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未能予以支付。
公告中,迪马股份称,东银控股债务重组至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借款及担保的情况,且与控股股东债务无任何关联及连带责任,始终保持正常经营。故上述债务重组利息未支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银控股持有迪马股份8.6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5%;东银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赵洁红共计持股10.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2%,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鉴于债务重组利息未支付,后续存在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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