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在新冠病毒肆虐的三年里,我们风雨同舟,携手抗疫,正是您的陪伴、理解、支持和付出,让我们更加坚定了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省、市均制定了一系列防控优化措施,标志着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但有序放开决不代表可以放松警惕,病毒还没有远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最大程度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为守护好您和他人的健康,鹰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醒您:

一、加强个人防护工作。 作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您强化自身防护意识,勤洗手、勤消毒、多通风,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出入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减少暴露感染的风险。康复后仍要戴口罩,做好呼吸道防护,不降低防控标准,好好保护自己。

二、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平时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锻炼,提高免疫力,时刻留意自己身体状况。当您出现身体不适时,不要因恐慌而拨打120,如有就医需求,建议自行就医,就近就医,将宝贵的救护车资源留给急危重症患者。提倡自我抗原检测,若检测结果显示阳性,请不要焦虑和恐慌,无症状和轻症阳性人员可居家观察,定期测体温、观察症状,少部分患严重基础病(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的人群,可通过联系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转诊到医疗机构就诊。外出就诊时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三、科学理性备药用药。 冬季来临,应以新冠病毒,“备”药有必要,但“囤”药不可取。全市已建立市、区(市)、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四级”防治药品储备制度,可以满足大家正常治疗用药需求,请广大市民朋友勿要恐慌,不囤积居奇。居家观察治疗期间,请不要盲目用药,要避免多频次超剂量用药、不合理重复用药、叠加用药的服药行为,做到谨慎用药、对症用药。

四、积极配合防控政策。 如果您是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请您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外来返鹰人员请途中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严格佩戴口罩,回家后做好健康监测。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有效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重症、死亡的风险。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动员家庭成员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接种两针且满3个月的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鼓励已完成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且满6个月后及时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疫苗,共同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六、及时了解防疫信息。 请您通过官方渠道密切关注最新疫情形势,理性看待疫情,不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上虚假信息,及时举报网络不良信息,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通过三年的共同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战略成果,黑夜终将过去,黎明即将到来。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和决心,坚决配合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就一定能够夺取疫情防控新的胜利。最后衷心祝愿各位市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鹰潭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