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常见问题

问:香港公司可以注册中文名称吗?

答:可以。可以只注册一个英文名称,或只注册一个中文名称,或注册一个英文名称和一个中文名称,但不得使用英文字母与中文字组合而成的名称。

问:公司名称有无前缀后缀要求?有无词汇使用限制?

答: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字须为“Limited”,中文名称最后四个字须为“有限公司”,必须是繁体字。

问:香港公司注册资本在多少比较合适?

答:一般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后期想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

问:香港公司离岸豁免是什么?

答:离岸豁免即香港公司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的收入无需缴纳利得税,可以向香港税局申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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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问:香港公司可以直接在大陆经营吗?

答:不能。因为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适用于大陆法规,不具备国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问:注册香港公司可以不要法定秘书吗?

答: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都必须有秘书,以履行公司法定责任。香港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团体。如果是个人,该人须常居香港;如果是法人团体,必须在香港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

问:香港公司注册后还可以改名吗?

答:可以的。公司须通过特别决议,经查册没有重名且符合规范就可以使用。

问:香港公司注册后不使用了可以注销吗?

答:可以的。如果公司不继续运营了,一定要申请注销,如果放着不管,年审逾期不仅有罚款,还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问:法团成立表格内有关首任董事、公司秘书或注册办事处的项目可以留空?

答:不可以。必须在法团成立表格内提供公司的首任董事及公司秘书与注册办事处地址的详情。

问:董事可否各自签署及交付法团成立表格?

答: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应交付1份包含全部所需资料及签署的法团成立表格。

问: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秘书有什么规定?

答:一家私人公司必须有1名公司秘书及最少1名自然人董事,公司秘书职位不可以由公司唯一董事担任。如公司秘书是自然人,须常居香港。如公司秘书是法人团体,注册办事处或主要办事处须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