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冠疫情药品供应服务的通告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为确保广大群众应诊尽诊、有药可医,更好地为县域内群众提供药品供应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由县医疗集团牵头,统一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送退热、止咳、镇痛等治疗新冠肺炎药品。
二、
阳性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经医务人员诊断,可直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临时发热诊室登记取药。医保目录范围内的,由医保直接结算,不在医保范围内的,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
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人群,乡(镇)、社区(村)组织要安排人员实行送药上门;对低保户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乡(镇)、社区的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名单,实行免费药品供应,就地就近取药。
附件:1.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2.各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3.各乡镇乡村振兴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绛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21日
▌来源:健康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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