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本该安享晚年,奈何却将子女告上法庭。近日,邻水县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观音桥镇快乐村,公开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当庭成功调解结案。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分别联系被告廖某芝、廖某英,邱某某的孙子廖某刚及村干部了解相关情况。考虑到本案原、被告年龄均较大,且案件具有一定的普法教育意义,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原告邱某某家门口。庭审过程中,二被告均以身体抱恙、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再赡养原告邱某某,认为应由在外地务工的廖某刚回来对邱某某履行赡养义务,二被告拒绝赡养原告邱某某的态度坚决。赡养案件具有特殊性,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判,老人的赡养问题刻不容缓,只有从根源上修复亲情,才能做到案结事了。

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多方面向被告廖某芝、廖某英释法说理,二被告终于意识到只有在子女无力赡养父母时,才由孙子女对祖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同时,经承办法官与廖某刚电话沟通,廖某刚表示邱某某以前所得的政策性收入已部分用于邱某某看病等开销,现愿意将邱某某的收入全部交出用于邱某某的日常生活开销。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廖某芝、廖某英继续轮流照顾原告邱某某。

“妈,去把东西收拾起跟我回家。”调解结束后,被告廖某芝当即决定将原告邱某某接回家中共同生活,邱某某脸上顿时露出了微笑,急忙拄着拐杖返回屋中收拾衣物。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庭审现场,知道了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大家都要遵守。”旁听的村民们纷纷表示深受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和旁听村民讲解了有关赡养、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文丨唐娟 杨穗

图丨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