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国际法评论》已加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请登录www.pkulaw.com查看期刊全文。“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已收录270家期刊,其中核心期刊(含CLSCI、CSSCI及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AMI综合)117家,非核心期刊61家,集刊83家,英文期刊9家。截止2022年11月30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共收录了96861位作者的287805篇文章,总期数16937期,总字数25.25亿,诚挚邀请您的期刊入驻“北大法宝”,扩大影响,增进传播,服务法治。
联系邮箱:journal@chinalawinfo.com。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采购热线: 010-82668266
《武大国际法评论》2022年第6期要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四十周年纪念专辑】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四十周年:回顾与展望
张海文(1)
2.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是否具有普遍拘束力?
张辉(15)
3.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区域”资源开发机制中的角色定位——国际组织法的视角
周江(33)
4.BBNJ协定下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问题研究
张丽娜(49)
5.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王金鹏(65)
6.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现实成因、法律后果与解决路径
蒋小翼、高天义(85)
7.群岛整体性原则的国际法意涵及其性质研究
黄影(103)
8.《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公平解决”下的划界方法:价值取向与规则演进
汪小静(129)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四十周年纪念专辑】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四十周年:回顾与展望
作者:张海文(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内容提要:今年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四十周年和生效二十八周年。通过回顾召开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并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要动因,考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现状,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存在的时代局限性以及面临的新挑战,展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相互作为、共同成就的未来。
关键词: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国际海洋法发展;全球海洋治理
2.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是否具有普遍拘束力?
作者:张辉(武汉大学)
内容提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所建立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已经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接受,但由于美国未加入,其普遍拘束力仍存疑问。对此,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讨论。从习惯法的角度分析,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等“区域”原则和规则可以满足习惯法构成要件;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谈判历史资料表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作为一个整体无法成为强行法,但其中包含的某些具体规则仍可能构成强行法;此外,“区域”制度中的部分规则也符合客观制度理论,应产生拘束非条约缔约国的效果。因此,尽管“区域”制度整体不具有普遍拘束力,但其中的部分重要原则规则仍应拘束非缔约国。
关键词: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习惯法;强行法;客观制度
3.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区域”资源开发机制中的角色定位——国际组织法的视角
作者:周江(西南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国际海底管理局作为推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独立的国际组织,负有代表全人类行使对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权利的使命,但其在国际海底资源开发机制中的角色定位还不甚明朗。以国际组织法为视角,从国际海底管理局的职责以及主要机关权力配置来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国际海底管理局定位成一个理想的“全能者”。1994 年《关于执行1982 年12 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打破了国际海底管理局的全能幻想,使其更加精简;从国际海底管理局的规章制定过程、勘探规章和开发规章的内容来看,国际海底管理局正在纵向和横向地探索适当的权力配置和角色定位。而在国际海底开发时代,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开发机制中的角色定位应当是有执行力的分享者,这种执行力至少体现为对惠益分享规则的细化和对国际海底管理局内部机构分工的明确。
关键词:国际海底区域;开发机制;国际海底管理局;海洋法公约;国际组织法
4.BBNJ协定下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问题研究
作者:张丽娜(海南大学)
内容提要: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是BBNJ政府间谈判的四个议题之一,该议题的谈判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力图克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不足,在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合作、模式、类型、监测和审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以便BBNJ协定能有效执行。但就目前来看,各方仍存在较多分歧,接下来的谈判中,应在加强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合作、优化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模式、推进海洋技术转让的其他模式、明确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类型、构建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监测和审查机制等方面不断寻求各方的利益平衡,推动BBNJ协定的达成。
关键词:BBNJ;海洋法公约;能力建设;海洋技术转让
5.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作者:王金鹏(中国海洋大学)
内容提要: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已成为海洋公域治理中的焦点问题。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治理应兼顾养护与可持续利用,促进国家的普遍参与以实现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同时还应注重运用现有最佳科学证据为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提供科学基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治理也需要在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理念下,促进BBNJ协定缔约方会议与相关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逐步形成常态化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国际社会还应适当借鉴海洋空间规划的理念,加强海洋保护区与其他划区管理工具的协调。我国应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下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提出和传播中国话语,维护和拓展我国海洋权益。
关键词:海洋保护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公域;最佳科学证据
6.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现实成因、法律后果与解决路径
作者:蒋小翼、高天义(武汉大学)
内容提要:目前涉及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规制呈现明显的碎片化特征,表现在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缺乏统一性与联系性、养护主体多元且分别独立运作、各种养护对象相互割裂三个方面。相关国际法规制碎片化的现实成因主要包括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问题的复杂性和交叉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时代局限性、现有机制间合作与协调效果不佳。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导致了框架性公约的适用范围争议、部分规则与原则的解释与适用存在较大主观性,不利于海洋环境保护整体目标的实现,同时还会影响BBNJ国际造法进程。为了应对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困境,应建立有效的国际法律协调机制,促进国际合作,明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适用范围,并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完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机制。
关键词: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海洋法公约;BBNJ;国际法碎片化
7.群岛整体性原则的国际法意涵及其性质研究
作者:黄影(天津外国语大学)
内容提要:群岛整体性原则是确定群岛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时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群岛整体性构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前后群岛概念的基础。在历次海洋法研究活动和编纂会议与国家实践的推动下,群岛整体性原则逐渐形成并最终确立,适用于沿岸群岛、远海群岛和构成群岛国全部或者部分领土的群岛。群岛整体性原则要求将群岛作为一个整体确定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首先要求将群岛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其次,要从整体上确定群岛的领土主权;最后,在确定群岛的海洋权利时,也应将群岛作为一个整体。从某种程度上说,群岛整体性原则已经发展成为确定群岛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的一项国际习惯法规则。
关键词:群岛;群岛整体性;领土主权;海洋权利
8.《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公平解决”下的划界方法:价值取向与规则演进
作者:汪小静(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未给予“公平原则”或“等距离规则”任一原则或规则适用的优先性,而是采用了公平解决这一笼统规定。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平解决规定的影响,国际法院一度将公平结果作为划界规则的核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海洋划界法律的高度灵活性。之后,公平原则/相关情况规则和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出现融合,等距离/相关情况规则由此产生。在增加了“比例检验”这一步骤后,海洋划界三阶段规则正式确立。但是,国际司法机构和仲裁机构的越权以及海洋划界三阶段规则的较大主观性,可能都会影响海洋划界争端的公平解决。
关键词:海洋法公约;公平解决;公平原则;海洋划界三阶段
《武大国际法评论》是武汉大学主办,国家高端智库、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编辑的国际法学理论期刊。《武大国际法评论》以集刊形式创始于2003年,2017年起改以双月刊出版发行,是我国少数专注国际法领域的连续出版物之一。2008年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2019年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2019-2020)。
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范阿辉
本文声 明 |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