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资”、“伸手要”……农民工讨要工资,为何一直这么难?
在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有多名工人因拿不到被拖欠的工资而向政府发出了求助信。
写信人之一姓刘,今年已经61岁,是东营市河口区人,是参与黄岛区铁山街道2019年“美丽乡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第11项目部的施工员,主要负责黄岛背儿山路、柳大路、山祠路的施工工作。
据悉,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黄岛区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中标后多次转包,最终转到了包工头吴某手里。吴某招聘了刘先生等6名施工员,口头约定每人每月工资1万元,工资月结。
2019年9月27日至12月27日,施工了3个月,因吴某资金出现问题,不再承包该项目,但拖欠刘先生等工人的总共18万元工资却一直未支付。刘先生等人多次找吴某讨要工资无果,吴某的解释是上一级承包人没有给他结账。
刘先生和他的工友曾拨打过青岛市市长热线求助,黄岛区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也曾答复说只要有项目中标施工单位的欠条,就能帮刘先生他们讨回工资。刘先生表示:“我们几个外地打工者,有啥本事能让XX公司打欠条立合同?”
相关部门的回复:
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允许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这么多年过去了,“农民工讨薪难”依旧是一个社会焦点问题。很多专家可能会问,“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不愿意去工地了呢?”“讨薪难”或许就是最好的回答。多少人盖了无数的房子,却没有一套是属于自己的?没有养老金,没有退休金,落下了一身疾病,最后还要背上“恶意讨薪”的罪名。农民工,这个艰难又弱势的群体,需要社会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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