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是第一部专门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部门规章,涉及人群广,影响也大。
身边不少过了退休年龄还在上班的人,对这份新规还不太清楚,今天就把几个常见问题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哪些人能享受到新规保护
第一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然在岗工作的人,包括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第二类是各类退休返聘人员,无论是正常退休、病退还是特殊工种退休后,再次进入企业、物业、工地或单位工作的都算。第三类是没有社保、也没有养老金的农村超龄务工人员,同样在新规保护范围内。
工资权益方面有明确底线
新规对工资发放提出了硬性要求。超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包吃包住不能折算抵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费标准和普通职工一致。
用工单位有些说法现在行不通了,比如"你有退休金,工资低点没关系""包吃包住,不给加班费也正常""临时工不按最低工资算"之类的理由,在新规之下都不被认可。
休息休假原则上是不能加班的
新规对超龄劳动者的休息权做了专门保护。原则上用工单位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如果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必须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单日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6小时。每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利完整保留,单位不能随意剥夺。
工伤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不用出钱
这是新规中保障力度比较大的一块。所有超龄员工的工伤保险,用工单位必须依法缴纳,这是法定强制义务,个人一分钱不用出,保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以前有些单位让员工签"自愿放弃工伤协议",新规明确这种做法原则上无效,特别是涉及欺诈、胁迫或者明显不公平的情况,法律不予认可。
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不再强制要求先确认劳动关系,不过实践中部分复杂案件仍然需要相关举证材料。以前超龄劳动者工作中摔伤、骨折、烫伤,往往只能走民事赔偿途径,劳动者举证很被动。现在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保障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付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参保,全部赔偿费用由单位自己承担。
劳动安全方面有禁止性规定
用工单位需要根据超龄劳动者的年龄适配岗位,降低劳动强度。新规明确禁止安排超龄人员从事高空、井下、高温、有毒、重体力劳动等危险岗位工作。单位必须开展安全培训,给员工配发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危险作业,这一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企业必须做好的两件事
一是必须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写清楚工资、工时、休息安排、岗位职责和工伤责任等条款。不签协议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处罚,劳动者权益按最高标准保护。二是完整保留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流水,这样既方便备查,也能预防纠纷和恶意欠薪。
新规实施前后对比
新规施行后,超龄劳动者在工资保障、加班限制、工伤认定、安全保护等方面都有了明确依据,不再是过去那种权益模糊、维权困难的状态。
用工单位的责任也更加清晰,不合规的做法逐步被清理。整体来看,这份新规让超龄打工人的劳动权益有了更实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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